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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竞聘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09 23:30:46 浏览次数: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竞聘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竞聘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公开竞聘的时间

  三、 公开竞聘的岗位

  四、 公开竞聘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 公开竞聘的条件

  1、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 公开竞聘的资格:

  1、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 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 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 有小高级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职称要求除外);

  5. 心理健康;

  6. 个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七、 公开竞聘的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无支部委员会的学校,由党总支和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实施;无独立党支部的学校,由党总支代行党支部的职责(以下相同)。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

 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 1:1.5 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 7 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

 之日起算;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 57 周岁,女不超过 52 周岁,特殊情况需报经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

  八.公开竞聘的任用

  (1)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2)一年进行教师考评,合格者任用。

  (3)考评合格,再公示,正式任用为中层干部。

  (4)接受每年一次考评。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竞聘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 12 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

  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

  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

  五、方法程序

  (一)岗位设置

  总务处副主任 1 人;大队辅导员 1 人.

  (二)竞聘程序

  1.采二教育集团成立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俞 晴

  副组长:王海清

  组 员:高 琦 吕琦 吴雷勇 李 鑫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王海清

  组 员:尹红岩 徐益萍 鲍佩华 吴淑萍

  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

  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月*日下午.

  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月*日.

  4.竞争上岗面试——*月*日下午

  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

  6.任前公示.

  (三)竞聘方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竞岗演讲:所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 5—10 分钟.

  2.问题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时间 5 分钟.

  (四)聘任

  根据面试结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3 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组织宣传科备案,学校正式下发聘任文件.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竞争上岗.鼓励中层干部在区内跨校(园)际交流.

  (五)待遇

 1.聘期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2.已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给予解聘.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竞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根据长教党〔2010〕40 号 “关于《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选拔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工信得过的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 中层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1、办公室

  主任:1 人 副主任:1 人

  2、教务处

  主任:1 人 副主任:1 人

  3、教育处

 主任:1 人 副主任:2 人(其中 1 人兼保卫科科长)

  4、总务处

  主任:1 人

  5、教科室

  主任:1 人

  6、工会

  工会副主席:1 人

  7、团委

  团委书记:1 人

  四、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能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

 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学校教育、教学、教研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有 3 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三)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男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五)身体健康。

  注:聘任职务一般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并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必须报请市教育局党建干部处同意。

  五、聘任程序

  1、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解决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组长:雷志明 涂立奇

  成员:杨革非 左晓波 陶可权 许 丹 舒利民

  2、宣传发动。学校党委、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方案(方案包括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另附)、任职条件及资格、工作程序等),作专题动员。(元月*日)

  3、公开报名。竞聘中层干部岗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部门)举荐相结合的办

 法,统一填写《长沙市第六中学竞聘中层干部岗位自荐(推荐)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元月*日前)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办)。报名人(含自荐或推荐人)须填报一个竟聘岗位,同时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聘任的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聘任条件、资格和推荐情况,学校党委、校务会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聘的侯选人名单并公示。(元月*日)

  5、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推荐大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人。竞聘候选人按抽签顺序向大会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考,每人发言时间 5 分钟。竞聘演讲后,由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元月*日)

  6、组织考察。学校党委、校务会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元月 25—*日)

  7、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校务会联会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元月*日)

  8、公示结果。学校党委、校务会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后若无影响竟聘者任职的反映,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元月*日—*月*日)

  9、任前谈话,颁发聘书。校党委、校长室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召

 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聘用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中层干部聘期一般为三年。

  六、中层干部的管理

  1、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必须重新竞争上岗。

  2、受聘任的中层干部,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采取个人述职、教代会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党委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将考核中所形成的个人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意见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者,不再继续任职。

  4、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两届,任职满六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换岗。

  5、加大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学校领导班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通过民主推荐、综合考察、党委校务会集中、报市教育局党委审定的方法和程序,将优秀中青年教师及时选拔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坚持把那些讲党性、顾全大局、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干部选拔上来,将他们安排到重要岗位锻炼,有计划地进行多岗位轮换,从实践中提高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领导能力。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党委、校务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

 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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