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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服务标兵和红旗窗口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2 11:03:46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服务标兵和红旗窗口的实施方案

 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党总支),产业集聚区南区、产业集聚区北区:

 请你单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服务标兵”,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红旗窗口”。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知识和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勤奋务实,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

 3、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知民情,解民忧,自觉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淡泊名利,清正廉洁。

 5、带头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勇于同不良风气、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其事迹鲜明突出,在本系统、本行业乃至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有较大影响,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二、“服务标兵”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和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强;在工作中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及专业法律知识。执法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或行政执法监督资格。

 3.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个人行为举止文明,群众认同度高;有较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够代表所属窗口的行业形象;全年办件服务有效投诉为零。

 4.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技能,在本行业、本单位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全年办件“无差错”、“无超期”,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

 三、“红旗窗 口”推荐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团结协作,作风过硬,创新意识强。

 2.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讲正气、比奉献,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宗旨。

 3.本窗口职能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均纳入窗口办理,对窗口授权充分,无“体外循环”、“多头受理(送达)”等现象。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办事不公、“暗箱操作”、乱收费(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5.服务场所整洁、明亮,便民设施完善。工作人员仪表端庄、

 文明热情。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无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6.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完善监督、考核、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本着“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原则,按照推荐条件,组织专人认真撰写有关材料。

 2、 “优秀共产党员”由县直机关工委提名推荐,推荐材料请于 6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前报县直工委。

 3、“服务标兵”和“红旗窗口” 由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提名推荐,推荐材料请于 6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前报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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