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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

时间:2022-05-17 18:07:01 浏览次数:

随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越来越被各级管理者所重视,各项管理制度从无到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日趋规范,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有待于进一步的测试,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慎审经营和监管的需要。下面针对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现状

近些年来,从省农信联社到县信用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县联社),虽然都设置了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了专职的人员,信用社或支行一级也相应配备了兼职合规管理员。但是,实际工作中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及兼职合规管理员发挥的作用还不是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缺欠。到目为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缺乏一个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则,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还尚在探索阶段,对合规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独立性不够。大部分县联社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独立性,作为县联社经营层的一个职能部门,有时候合规风险管理部门不得不围绕经营层领导的意图转,由于大部分县联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如果高管人员作出一些不合规的举措,合规风险管理部门也是何可奈何。同时信用社或支行的兼职合规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也得听从于本单位的领导,有时对上级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听之任之。

(三)人员与业务不匹配。现在大部分县联社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存在人员与业务不匹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员配置往往不足,且部分合规管理人员还要承担其他工作任务;二是部门内缺乏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无法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三是大部分兼职合规管理员只兼职、不履责;导致没有足够的具有合规专业知识的人员和精力来履行合规风险的管理职责。

(四)权威性不够。县联社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对违规人员的处理处罚权,对一些违规事项和风险隐患目前仅停留在提出建议的层面,如果相关的业务部门或高管层的领导对建议不重视的话,就有可能不了了之。由于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权威性,因此缺乏威慑力。

二、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理念上的偏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合规风险管理上普遍存在着“四重四轻”的现象。

(一)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基层机构往往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完成考核任务和经营目标上,工作的重心注重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因而忽视了业务的合规性管理,有个别的机构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其短期的业绩,从而加大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风险。

(二)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往往偏重于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后管理,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较为忽视,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或未把措施落到实处。虽然近几年来也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厉的处罚来遏制风险的再次发生,但是由于事前防范措施乏力,效果并不明显。

(三)重基层操作管理,轻高层管理约束。现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行为大部分依赖县联社制订的相关办法、规定、操作细则等,而这些办法、规定、操作细则等制度大多数是针对基层的、针对前台操作层面的,而对决策者和高级管理层的制约措施很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往往是鞭长莫及,而县联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又不够完善,因此对高级管理层缺乏约束机制。

(四)重形式,轻实质。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基层领导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例如:现在每个信用社或支行都已配备了兼职合规管理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提交兼职合规管理员审核合规性的业务可以说几乎是没有的。

三、对策

合规风险分布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所有工作岗位,这种特征决定了每一个业务点都是合规操作的风险点,每一名员工都是合规操作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合规操作和管理是每个部门、每位员工日常工作的神圣职责,要确立“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倡导一种合规文化。全体从业人员要自觉养成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杜绝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章不究现象的发生。

(一)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正确处理好业务拓展与合规管理的关系,正确引导分支机构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提高经营效益,绩效考核要充分体现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加强合规管理,严防违规风险。

(二)严守第一道防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倡导一种 “主动合规”的合规文化,把风险防范于事前、化解于事中。鼓励所有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发现并纠正违规风险隐患或报告问题,以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及时纠正将要发生的违规事件。对主动报告问题和主动纠正违规事项的,可视情况减轻处罚,甚至免责;对隐瞒不报的要实施严厉的处罚。

(三)加强高管人员的行为自律。合规要从高层做起,只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合规管理才会最为有效。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各级高管人员必须从我做起,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牢固地树立以合规促发展,用发展来体现合规绩效的观念,才能真正落实“合规从高层做起”的理念。

(四)充分发挥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县联社要选派一些懂业务、财务、法律、计算机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合规风险管理部门,配足配强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有条件的信用社或支行要配备专职的合规管理员。同时要明确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的定位和权限,正确界定合规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使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总之,合规风险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从高层做起、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理念,才能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目的。

 

吴兴农村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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