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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全县新农合医疗2012年筹资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5-31 19:42:01 浏览次数:

县委书记在全县新农合医疗2012年筹资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刚才,晓明县长代表县政府宣读了《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和《关于表彰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单位和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的通知》,兴民局长全面回顾了今年前三季度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并对下一阶段新农合和卫生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会后抓好贯彻落实。会议还对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单位和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屏山镇代表先进单位进行了典型发言,他们的经验做法很值得其他乡镇学习借鉴。下面,就做好新农合筹资和巩固基层医改成果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找准差距,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信心
我县新农合工作从2007年启动实施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积极实践,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参合率稳步提高。2011年我县参合率达95.3%,较2010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覆盖全县所有自然村。截至9月底,全县住院受益3.2万人次,累计补偿7400万元;全县平均住院补偿比例达53.8%,居全省前十位。
二是受益面逐年扩大。今年前三季度,我县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156.4万人次,补偿医疗支出9609万元,全县享受大额补偿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有654人,3万元以上的达72人。实践证明,这项制度的推进,实实在在地为广大农村群众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三是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随着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条件和技术力量得到了较大改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四是新农合管理更加规范。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了组织管理、资金筹集、基金管理、特困医疗救助、医疗服务监管等运行机制,不断规范筹资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乡镇、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督促检查,有力地保障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运行。2010年4月我县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新农合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乡镇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职责不明确,任务分解不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漏报、错报、缺身份证号码、“人数、钱数、票据、登记表、卡证、电脑信息”不统一等问题出现,部分参合农民利益受损,农民群众反响很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参合信息准确、完整。
二、明确目标,把握要求,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的筹资工作任务
做好筹资工作是推行好新农合制度的前提。根据中央和省、市的规定,2012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2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00元,农民个人缴纳50元。2012年我们确定的筹资工作基本目标是参合率在96%以上。实现这一目标,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行新农合制度,农民群众即是推动者,也是最终受益者。要把这件事情办好,关键在于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工作发动是否到位、群众认识是否到位。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在宣传内容上要注重针对性。针对群众认识上的盲区和思想上的顾虑,有针对性的对筹资的相关政策、目的和意义进行宣传,消除群众疑虑,减少工作阻力。在形式上要注重多样性。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造大声势,扩大效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方法上要注重细致性。广大基层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做好深入细致的解释和引导工作,使群众真正理解、真正接受。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是新农合筹资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担负起本乡镇新农合筹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及时,任务分解明确,推进措施有力。卫生部门要积极协助筹资工作,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药品价格,合理收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让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农民筹资票据、筹资款存储及各级配套资金拨付等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存储;民政部门要做好全县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合资金的交纳工作;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加强督查,整体推进。在筹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将专门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的筹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措施不得力、操作不规范、流程不顺畅的乡镇,影响筹资进程和进度的,县委、县政府将按职责分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已把参合率纳入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并逐级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开发区要制订新农合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对新农合筹资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此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新农合筹资工作,同步开展好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我县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档案建设任务。
三、巩固成果,完善措施,确保我县医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县自2010年9月以来,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时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改革目标初步实现,公益性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但是,在体制机制转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出现少数业务骨干积极性不高、推诿病人等现象,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为巩固改革成果,今年9月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大会,出台了《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省政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县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县医改工作,在吸收外地经验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近期,省政府将对我县医改工作进行督查,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医改办要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卫生部门在做好迎接省督查准备的同时,要做好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积极性和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等方面工作,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加强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审计部门要做好债务锁定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医务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部门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医改政策,确保完成我县改革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县医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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