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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合作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时间:2022-06-03 10:28:01 浏览次数:

我市地处湘中南部,土地总面积15303平方公里,境内辖五县两市五区,183个乡镇,4881个行政村,农业人口569.57万,耕地面积567万亩,其中水田464万亩,旱土104万亩。2011年粮食播种面积823万亩,总产323.5万吨,其中水稻生产面积736.9万亩,总产302.3万吨。粮食总产位居全省前列,是我省重要的农业大市、产粮大市。其中衡阳县、稀南县、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7个县市均为全国产粮大县。  

一、我市粮食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数量不断增加。至2011年,全市粮食生产合作社96个,比2009年末的54个增加42个,增78%。衡南县泉湖、东冠农技农机合作;大广整村成建制机械化作业流转;衡阳县安邦公司化运作茧自缚;耒阳洲陂以组为单位分区流转;衡山拓塘整村统一作业分户管理;衡东、祁东、常宁县乡村组干部及农技农机人员流转水田等大户、合作组织、公司化运作种植模式发展迅速。据2012年初步统计,全市共流转水田159.6万亩,占水田面积的35%。全市30亩以上大户和合作组织12059个,共流转水田97.5万亩,占全市水田面积的21.3%。  

(二)链条不断延长。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功能在扩展,链条在延长,从以前单纯的机耕机收已经发展到机插机防,从农资配送、采购、技术服务发展到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等,如安邦公司,通过与金鲲米业、现代米业、角山米业等粮食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台源镇基地种植1.1万亩,金兰种植1.2万亩优质稻,延长了从农资到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产业链条。  

(三)主体呈现多元。全市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创办主体日益多元,从开始起步时的大户带动到站所创办,目前已形成企业老板、村两委、站所职工、乡镇干部、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创办主体的发展态势。  

   (四)发挥作用巨大。一是推动了规模经营。在粮食合作组织的带动下,种粮大户不断增多,土地流转不断加快,推动了粮食生产的规模经营。如衡南县28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承租面积达到6.8万亩,开展的社会化服务达到21.3万亩,代管面积达到8万亩;西渡镇梅花村富农优质稻种植合作社法人代表刘准2010年流转土地1000亩,2011年流转土地达到5019亩。二是减轻了劳动强度。由于合作组织实行农业机械化操作,减轻了种粮的劳动强度。人工种田,一天最多插秧1亩,收割0.7亩,而通过合作组织的规模经营,高速插秧机一天可作业40亩,大型收割机一天可作业40亩以上,极大地减轻了农户的劳动强度,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至二、三产业。三是提高了种粮效益。随着粮食合作化的发展和机械化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复种指数。通过全程机械化操作,每亩机耕、机种、机收、统防统治成本在320元左右,比人工作业成本减少150-180元。四是促进了生产方式转变。从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实践来看,凡是有粮食生产合作社的地方,粮食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高,双季稻生产面积大。如衡南县三塘镇大广村的双季稻种植面积达88%,机械化率达92%,全村合作农户率达95%。同时由于合作社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机械统防统治,不仅转变了粮食生产方式,还减少了化肥用量,降低了农田有毒物质。五是优化了服务平台。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兴起,给乡镇农口站所发展和转变服务职能创造全新的平台。衡南县泉湖镇农技站和农机站,通过牵头创办合作社,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有效方式,对农户开展统一农机作业服务,农技、农机站站员包2—3个村,联3—4户种粮大户,统一实行机耕、机插、机收、病虫害防治,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近9000亩,并带动了县市农业局、农机局、经管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合作社面对面服务,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主要工作  

(一)抓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近年来,农业部门结合市“十万干部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等活动,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调查研究土地流转等情况,针对土地流转存在的瓶颈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有力促进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针对耒阳市洲陂乡在“留好口粮田分区流转大户种植”的整组土地流转时部分农民担心由大户种植后,为了便于机械化操作,改变原有水田形状,而提出由相关部门把现有水田绘制成图,承包期满后恢复原有水田形状的解决方案,从而理顺了相关矛盾,促进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抓政府引导,激发活力。各级政府积极引导,鼓励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调动干部,农民领办创办粮食专业合作社积极性。一是创新了服务模式。目前主要发展了三种服务模式。承租经营针对无耕作能力,劳动力外出务工短缺及无种植意愿的农户,合作社与之签订租赁合同;有偿服务主要是开展订单作业,对水稻耕、种、收、病虫害统防统治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收取适当的费用;委托代管主要由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合作社负责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和机械作业。二是创新合作模式。站所领办模式如衡南县的泉湖农技农机合作社和东冠农技农机合作社。村两委牵头模式。如大广模式,该合作社由村两委牵头,实行本村农机大户带机入户,成立大兴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本村作业服务以保本为主,跨区作业以盈利为主。大户带动模式如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的种粮大户刘准,易商从农后在本村带动创办了梅花村农机合作社。干部带办模式如衡阳县演陂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李朝辉为破解粮食生产难题,联合农技站长创办了粮食生产合作社。祁东县实行“三项保留、三项优先、三项特奖”鼓励农技农机人员领办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2012年,有39名农技农机干部参与其中。公司创办模式如衡阳县的湖南安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成立的衡阳县安农优质稻专业合作社和衡东长江雨米业有限公司参与成立的衡东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三是创新经营模式。通过各级政府的引导,形成了多种经营模式,推进了粮食生产合作化。目前主有“公司+农户”,如隆平高科的经营模式,“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如安邦公司的粮食经营模式;“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如泉湖、东冠经营模式;“合作社+订单收购”经营模式,如梅花村富农优质稻种植合作社经营模式。  

(三)抓政策扶持,增强后劲。我市为促进粮食生产合作化持续、健康发展,实行项目集聚,改善合作社的生产条件。一是项目上重点倾斜。为促进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发展,各地在项目上普遍给予重点倾斜。如衡南县把国家项目中免费配置的部分农机具优先安排到合作社,同时把国土、农业开发、水利等部门的基建项目优先安排到合作社,予以项目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二是资金上以奖代补。各地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如衡南县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机合作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对实施农机场院、机库棚建设的,按总造价50%进行奖补,近三年来,县财政每年拿出100-150万元,对农机合作社购置大中型机械进行10-15%的累加补贴。衡阳县安邦公司育秧工厂建设。衡阳县财政拿出160万元予以补贴。  

(四)抓技术保障,全力服务。各县市成立技术服务队,为粮食专业合作组织保驾护航。领导挂帅办点服务。各地通过领导办点示范,引领了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发展。如泉湖镇农技、农机两位站长领头创办了“衡南县泉湖农技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由分管农业的县级领导联系办点示范,解决了发展的各种难题。技术人员与合作社或大户一对一服务,如衡阳县大户刘准由县农业局派出1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技术指导。  

三、制约我市粮食生产合作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尽管前阶段我市粮食生产合作化发展迅速,但制约因素不可忽视。  

(一)土地流转不畅,阻碍了规模发展。现阶段,由于粮食生产效益不高,社保不全,导致土地流转不畅,插花田的大量存在,阻碍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一是不值得流转。从调研来看,水稻年亩产值约2000元,扣除成本和人工费每亩创利约200元。二是不愿意流转。我市人平耕地不足0.7亩,部分村组人平耕地在0.3亩左右,农户因田少,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耕种。三是不敢于流转。由于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土地还是农民正常生活的保障,受“种田保口粮”的传统观念影响,农民不敢流转土地。即使愿意流转的农户也只是签订2-3年流转合同。  

(二)基础设施滞后,制约了后劲增强。我市农业基础设施不牢,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制约了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后劲。一是水利设施老化。我市的水库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现在已是“疾病缠身”,设施老化严重,水利设施建设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导致土地流转不畅。二是标准农田建设滞后。我市属丘陵山区,小块田多,60%的农村田间机耕道建设滞后,农田不规则、且落差大,大型机耕机收机进场困难,机械化操作不方便。三是农机技术不成熟。由于插秧机技术还未完全取得突破,导致晚稻插秧还得依赖人工,增加了生产成本。同时,稻谷烘干机的成本较高烘干成本达到5元每100斤,一套烘干设备上百万元,一般的合作组织无法承受。  

(三)政策支持缺位,限制了生产扩大。我市的粮食生产合作化还处在起步阶段,政策支持缺位,限制了生产规模。一是财政奖励少。尽管我市出台了加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文件(衡办发[2009]11号),但落实不够到位,二是信贷支持少。由于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的资产大多不属于固定资产,要解决季节性的发展资金,信贷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因而融资渠道狭窄。随着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发展,设备折旧加快,将面临资金短缺的束缚。如从事1000亩的水稻生产,至少需200万元的资金才能发展起来,目前只能靠民间融资,发展难度很大。三是政策扶持少。由于国家从2009年起养路费以燃油附加税形式纳入油价,使得农机作业过程未能享受燃油补贴。同时,土地政策的限制,机库棚建设缺土地、缺资金。  

(四)内部管理不善,影响了做大做强。由于合作社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内部管理还比较松散。一是合作不紧密。由于现阶段,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的成员利益联系不紧密,甚至出现今天合作、明天散伙的状况,不利于长远发展。二是人才不全面。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日益缺失,特别是80、90年代出生的对农业生产日益陌生,农业生产劳动力面临断层的危险。合作社发展的本土人才不全,缺少既懂合作经济理论知识,又掌握农业、农机专业技术的带头人。三是管理不规范。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必须走精细化、集约化管理,才能创造收益。个别合作社由于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技术操作、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发展不可持续。如衡南县江口的玉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严重,而使合作社发展半途夭折。  

四、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合作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深入发展,关键是要在完善发展机制、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加大政策扶持、提升管理水平上下功夫。  

(一)完善发展机制。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必须依赖于有效的机制作保障。一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尽快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农村医保、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流出方解决后顾之忧。二是完善合作机制。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以引导农户将承包地流转或出租给合作组织或种粮大户经营;也可以农户自主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组织交相应的服务费,每季粮食归农户所有;或者选择为农户提供部分机械化服务,一些简单的田间管理有农户自己承担。三是完善经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粮食生产合作组织通过土地入股和土地换社保的形式,扩大规模生产,促进粮食生产的长期稳定。  

(二)夯实基础设施。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基本前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滞后也是当前制约粮食生产机械化、合作化的最大瓶颈。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要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做好水利项目的工作,特别是跨区域水利项目、衡邵干旱走廊的前期工作,确保我市应有的水利投资份额。要进一步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坪塘清淤扩容、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要重视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水利设施。二要整合项目资金要以县为平台,按照“资金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国土整理、移民、扶贫等涉农项目,集中向粮食生产大镇投入,搞好机耕道、田间道路建设,逐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倾斜。对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在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上,予以倾斜,优先让有资质的合作社承担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建设、新机具试验示范、农机作业补贴等项目。  

(三)强化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是促进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优惠政策推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协调落实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免收道路通行费政策,农机作业、维修服务税费减免政策;将粮食生产大县补助、农机购机补贴、粮补资金节余部分等强农惠农资金向粮食专业合作社倾斜;完善水稻保险政策,提高理赔标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到农村创办、领办合作社。二是专项资金扶持。市、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参照中央、省和其他地市的作法,在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补助粮食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三是协调信贷支持。协调金融部门对粮食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信贷扶持,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探索通过土地承包权、联户担保,或政府注册担保资金等形式为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提供信贷支持。  

(四)提升内部管理。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必须切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一是注重典型引导。坚持以点带面,重点培育一批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典型。二是注重人才培训。各地要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把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规划,分期、分批、有计划的实施免费培训。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创办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培训。三是注重规范管理。建立市县领导联系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制度,开展指导帮扶,帮助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合作组织信息化管理,推行订单作业、一条龙服务等,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和建设标准。  

(五)优化服务环境。我市农村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全市各部门要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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