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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服务发展改革大局

时间:2022-06-08 11:28:02 浏览次数:

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努力服务发展改革大局

中共广东省委十届二次会议是在我省发展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在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这个目标上统一了思想,在用解放思想推动广东新一轮大发展上形成了共识。稽察办及时组织大家学习和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作的《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两个报告,结合妙娟主任在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上作的《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发展改革工作》报告进行了两天的学习研讨,认真研究在新一轮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更好地贯彻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稽察工作。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领会了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了稽察工作方向。大家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稽察工作新思路,树立服务大局、监管并重、依法依规、保驾护航的稽察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稽察工作水平,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努力服务好全省发展改革大局。

一、解放思想,树立服务全省发展改革大局观念

(一)深刻审视稽察工作面临的形势

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报告中指出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按照‘抓落实、优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方针,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并强调要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检验解放思想的成效,做到围绕“以人为本”解放思想、围绕增强市场经济的观念解放思想和围绕改善投资环境和区域形象解放思想。要求我们不强调数量、强调质量,不强调总量、强调人均;要求我们更加关注民生、关注生态、关注环境;要求我们必须继续解决好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汪洋书记的讲话是全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目前,我省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建设进入到总量与结构、投入与效益并重的阶段,投资行为日趋规范。新的形势给项目规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严格的项目稽察和监管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利益主体行为,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顺利实施,是时代赋予稽察工作的重要使命。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发展改革工作的首要任务。由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各地区、各部门、各投资主体等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和行为动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仍屡见不鲜,在重大项目实施和产业政策执行等诸多方面还会长期存在各种阻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的有效性。妙娟主任在学习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报告中提出“省发展改革委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部门,是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发展改革委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都将产生很大影响”,如何充分发挥稽察职能,服务发展改革大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是稽察工作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二)正确认识稽察工作的应有作用

制订规划、政策研究、投资管理和项目审批是发展改革的中心工作,项目稽察监督是投资管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发展改革部门依法管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促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是实现权力制衡、规范权利运行的必要方式;是疏导和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是揭示问题、反馈信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推动投资体制改革的有效监管手段。我们将准确认识稽察工作的地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正确处理好“有为才有位”“有位利有为”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理想和现实的差异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于服务好全省发展改革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发改委中心工作部署开展项目稽察,坚持有所作为,兢兢业业、积极稳妥地开展项目稽察工作,努力服务好发展改革大局。

(三)充分认识稽察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目前,稽察工作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从国家层面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要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国家重大项目稽察条例》也即将出台。从我省实际看,《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性投资民用建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加强重大项目稽察作了明确规定。从我省发展改革的工作实际看,委党组非常重视稽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好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和增强服务意识。妙娟主任在全省发展改革会议讲话中指出要“加强重大项目稽察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招投标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进一步指明了稽察工作方向。领导重视为稽察工作创造了有利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稽察办成立以来,重点围绕国债等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稽察、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大问题调研等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形成了一定的优势:稽察队伍逐步壮大,有一支经过多年锻炼的队伍和专业知识丰富的新生力量;有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稽察制度逐步健全,方式方法日益丰富;身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能够及时获取大量准确信息,常年深入项目建设现场,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能结合具体实际、准确揭示深层次问题。但是,与新时期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稽察工作为委中心工作服务不够,向委领导汇报工作不够,外部协调沟通工作不够,发改委内外对稽察工作仍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思想作风建设、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待加强,政策水平有待提高;工作忙闲不均造成部分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稽察理念需进一步更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工作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不能更好地适应稽察事业的发展的需要。新的历史时期,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发挥优势,克服不足,完善自我,开创和谐稽察工作新局面。

(四)觉服务好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大局。重大项目稽察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抓住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工作。只有这样,稽察工作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提高。稽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做到眼中有全局、心中有全盘,提高稽察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要切实提高宏观意识,要注意培养从宏观角度看问题的习惯和能力,增强研究思考问题的深度和严密性,要自觉联系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开展工作、分析问题、研究提出稽察意见和建议,提高稽察工作层次和水平;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积极加强和改进稽察工作,通过服务好经济建设来更好地实现稽察工作自身的发展。

监管并重。要善于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形势变化,不断研究稽察工作规律、创新稽察工作机制、丰富稽察工作方法,做到监管并重。要逐步推行项目全过程稽察,将项目稽察向项目前期工作和投产运行阶段延伸,要把项目绩效评价纳入项目稽察工作范畴,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摸索积累经验。要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新的稽察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稽察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实现由单纯稽察向稽察与管理相结合、项目稽察和政策制定相结合转变。要逐步建立省直各部门、各基层发改部门联合稽察监管的新局面,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促进良好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保驾护航。在全面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委中心工作任务基础上,我们要以“稽察促规范、规范促发展”为工作原则,以预防、规范和协调项目建设为主要工作内容,规范推进项目建设。要实现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站在项目建设单位角度思考和对待问题,注意维护被稽察单位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促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着重于监督,着力于预防,着眼于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发挥稽察监督的应有作用。要对稽察工作发现的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客观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要正确处理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鼓励探索、尊重现实,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一查到底,对工作和管理中的一般失误,要督促其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来解决,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二、开拓创新,依法依规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妙娟主任提出的 “着力查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有待进一步解放的思想空间,着力克服制约科学发展的观念障碍和体制障碍,着力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和“依法依规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要求,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更新稽察工作理念,探索稽察工作新模式,建立科学的稽察工作机制、有效的协调服务机制、高效的联合监管机制和重点项目监管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加强调查研究,以稽察、检查为手段,预防和规范项目建设,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合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全力促进项目建设。

(一)建立科学的稽察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改进稽察工作计划编制方法,提高稽察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稽察工作程序,落实稽察工作责任。要根据稽察的目的和任务,合理确定稽察重点和方式,统筹安排全办力量,完善内部分工和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完善专家库建设,改进专家聘任办法。形成目标清晰、程序规范、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稽察工作必须处理好各种外部关系,即处理好与委内处室、上下级稽察机构、相关政府部门等的关系。要处理好与委内处室的关系,年度稽察项目名单确定和稽察整改意见要事先与专业处室沟通,做到了良性互动。要处理好与上下级稽察机构的关系,加强与上级稽察机构的汇报沟通,及时掌握国家稽察办工作动态;关心、理解、支持基层发改系统稽察工作,为基层从事稽察业务的同志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和人才成长环境。要妥善处理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依职能办事,发挥各自优势,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加强与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协调沟通、定期通报沟通稽察检查工作信息,避免重复检查;加强与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衔接、配合,共享稽察工作成果,提高稽察工作质量。根据需要,组织联合稽察监督,会同监察、审计、财政、国土等部门联合开展稽察,增强稽察工作力度。

(三)建立高效的联合监管机制。要发挥多级政府、多个部门的作用,提高综合监管水平。要充分发挥地市发改部门积极性,通过委托授权等方法,强化地市发改部门的项目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全省稽察工作新局面。根据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和财政投资计划,商请有关业务处室根据提供若干需要特别重视的重点监管项目,综合形成年度监管项目清单,并确定相应监管责任单位,以委的名义下发项目监管通知。以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发改局为监管责任单位,由行业厅局直接管理的项目以行业厅局为监管责任单位,对监管项目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动态跟踪监管,定期向稽察办报送项目信息。我办主要负责汇总有关项目信息材料,对项目有关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定期编印发出信息简报,向省府或委领导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四)探索重点项目监管工作考评激励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对重点项目工作的要求和有关重点项目计划,由我办会同委有关处室对市县发改部门的项目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推进情况、稽察工作整改情况、报送省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提出建议的有效性等,对考评结果优秀的由委给予名誉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考评结果与各地今后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省重点项目计划安排、前期经费安排等相挂钩。

(五)建立健全稽察监督政策体系。稽察工作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对法规建设及完备性要求较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以人为本,建设高素质稽察工作队伍

稽察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关键是要落实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稽察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全面提高稽察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稽察人员的全面发展,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稽察队伍,使之成为稽察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成功的根本。

(一)建设和谐的工作环境。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和保护稽察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开展理想教育,培养稽察工作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激发工作热情;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全办人员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三是注重关心爱护和感情调动,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关心干部的健康成长;四是进一步增强办内同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稽察队伍集体荣誉感。要加强自身学习,谦虚谨慎、无私奉献,要相互鼓励、相互信任,互相沟通、互相谅解,多谦让、不猜疑、多宽容、不挑剔,做到民主协商、公平公正,构建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营造公平的竞争机制。稽察工作涉及多个行业和项目管理各个方面,需要稽察人员熟悉多项业务。要继续推动办内轮岗制度,积极争取委内干部交流,使大家在不同岗位上得到锻炼,促进干部成长。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干部的能力,定期变换分工,合理分配任务,轮流执笔撰写稽察报告,促进稽察人员的全面发展。要立足于促进人才的发展,建立必要的考核办法和人才推荐办法。

(三)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宏观形势学习研究,提高参与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加强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学习,提高稽察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做好稽察工作经验的总结,进一步规范稽察工作,要重视对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建立好的培训和学习机制。三是开拓视野,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适时组织到国内外参观学习。组织人员到重大项目挂职锻炼,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多派人参加国家稽察办组织的交叉稽察,派出人员和兄弟省市稽察办人员交流学习。四是鼓励全办同志参加学历学习、专业资质考试培训。五是鼓励大家研究现实问题,积极向报刊投递文章,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建立稽察网上“稽察工作论坛”,交流业务和创新思维。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氛围。

(四)争取有利的外部支持。加强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和委相关处室的沟通交流。要相互尊重,对工作中可能存有误会的地方,要主动沟通,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能力。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等。

(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认真抓好稽察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要正确认识项目不是哪个部门、哪个领导的项目,要以科学的态度和高效廉洁的作风,搞好项目稽察工作。稽察人员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稽察工作中,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人情所动,不为物质利益诱惑,要以严谨的作风、出色的成绩和廉洁的行为,给社会、给全省广大的工程建设者树立良好形象。

四、突出重点,努力做好2008年稽察工作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2008年我办将更加注重学习研究、注重服务创新、注重民生、注重建设,抓住重点、狠抓落实,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政府投资重点开展稽察工作,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全力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重点围绕领导关注的电网送出工程、铁路建设项目,开展专项稽察,着力促进项目建设。二是对省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充分发挥稽察办人力资源较丰富、工程管理专业人员较多的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做好项目建设信息的归结和汇编,定期印发《项目建设信息简报》,分送有关单位和领导,及时将有关工作动态在我委互联网站上刊登。三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稽察,积极协调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难点问题,替项目建设分忧解难。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一是加强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设,对代建项目全面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需要对代建项目进行稽察。二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进行稽察,做好去年检查项目的复查工作。三是围绕“民心工程”开展对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社会事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三)监督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要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着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强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进展、验收及各地市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在项目稽察中,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地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去。

(四)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关于省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办法,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在招标投标中的职责分工,规范我省重点项目招标程序和内容等;对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制定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监督办法,为全面推行代建制创造条件。

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为今后稽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坚信,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处室的关心支持下,稽察办全体人员共同努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稽察事业,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稽察实践,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以更新的工作理念,更好的工作方法、更精湛的专业知识,依法依规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稽察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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