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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6-26 11:00:03 浏览次数: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城西公安分局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试点3个月取得的成效,部署推进全市7个城区分局派出所开展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工作。首先,我代表市局党委对参加今天会议的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的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刚才,齐春岭同志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的重要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改革工作,将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列为全市十大改革项目之一,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西宁市改革社会治安评价机制实施方案》,经过广泛论证、试点推进,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这项改革,既是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也是加强改进公安工作的内在需要,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群众最希望少发案,最期盼治安好,但辖区治安状况到底怎么样,之前只是凭感觉。通过开展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群众最关注什么案件、哪类警情报警频率最高、哪里的黄赌毒现象最严重等,这些问题均由每月的评估报告给出答案,解决警务盲动性问题,推动基层把群众最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处理好。真正把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让广大群众直观了解、切身感受、关心支持辖区治安状况。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以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切身感受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将有力促进打防管控各项工作。二是有利于科学地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是一项“警务体检”,不是找茬,而是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只有科学地评估治安状况,让基层有了“瞄准镜”,并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在精力、警力、保障及措施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策略,合理地组织开展治安管理,才能实现由“被动打”向“主动防”、“传统打”向“创新防”、“单一打”向“合力防”的转变,进一步形成大量预防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法治方式,实现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全体民警满意的目标。三是有利于压实责任,推动问题导向。开展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不仅是对现实治安的描述和再现,更是对治安状况各构成要素进行调查分析的过程。通过社会治安评价,有利于在实践中及时发现公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公安工作的得失,分清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及时盯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分析发案规律,督导落实针对性打防措施,倒逼基层单位主动寻找工作薄弱环节,研究打防策略,弥补工作短板,防范治安风险,切实改进和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二、正确理性看待社会治安问题。随着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凸显,呈现出时空领域不断拓展、矛盾问题交织叠加、风险隐患明显增多、压力挑战持续加大的治安稳定新常态。当前“三期”(刑事案件高发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对敌斗争复杂期)特征明显,只有科学理性看待社会治安状况,才能准确把握治安秩序的总体趋势,才能依此制定治安基本方略,并确定科学合理的治安目标,有效地调动各方面力量去实现目标。一方面要正确认识违法犯罪增长的客观性。违法犯罪是人类历史进程的产物,是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的综合反映,它的发生、发展和动态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具有其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和规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违法犯罪案件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条件下,违法犯罪数量在一定幅度内有所增长也属于正常水平。因此,必须正确认识违法犯罪增长的客观性,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来,与社会发展水平相结合,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待公安机关的政绩,综合分析违法犯罪数量与质量、公众安全感与群众满意度及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因素,走出以案件立案数评估社会治安状况的误区。另一方面要找准影响社会治安状况的决定性因素。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公众安全感等指标,体现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及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感受,直接反映社会治安的状况,是社会治安评估的根本标准。只有准确掌握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才能客观、公正评估社会治安状况。由于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本身就代表着一种工作导向,具有“指挥棒”作用,在坚持总量指标考核的同时,也要适当强化质量考核,如刑事案件涉案人员刑拘率、逮捕率等。要仔细考量与社会治安状况有直接的、较高相关度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将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盗车、入室盗窃、诈骗、扒窃、涉毒等案件,作为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和安全感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社会治安评价机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三、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社会治安问题成因极为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警种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统一的步调和格局,没有捏紧拳头形成“拳头优势”。同时,推进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必须自觉融入法治西宁的建设大潮,坚持“党政领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策略,大力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营造全民参与治安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一是要捆绑作业、压力传导。要针对专业警种对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够以及各分局派出所间警务协作不紧密的问题,大力实施捆绑作业,通过压力、责任的连带转移,促进专业警种向一线实战聚焦,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良好局面,实现“1+1﹥2”的工作效果,通过开展捆绑作业,让派出所“松绑”。同时,进一步激励派出所各施所能,把工作做在平时,把群众关心的案件降下来、把投诉多的问题解决好。二是要科学评价,落实奖惩。社会治安评价机制改革,对我们是新事物,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指标体系,优化评价内容,建立更加客观、公正、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价指标测评体系。通过科学、规范的评估评价,及时发现社会治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影响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使社会治安评价结果对社会治安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力。下一步,市局党委还要对评价考核工作与奖惩机制如何挂钩、督导问责手段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不让改革举措“堵”在路上,不让改革红利“截”在途中,切实通过改革改出“战斗力、凝聚力”,切实让群众早日分享改革的红利、有更多的获得感,让广大公安民警享受改革带来的成就感。三是要宣传造势,凝聚合力。市局每月要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并向党委政府呈报,积极争取支持,让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共同分担治安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广泛宣传,依托微信、微博、互联网推出群众版的社会治安状况分析评估报告,通报高发警情、发布分色预警图,定期向群众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有效拉近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距离,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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