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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6 17:07:0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文〔2021〕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按照县农业局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把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核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镇示范村、农机示范户创建率达40以上。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机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全镇创建村设立一名兼职农机安全员。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农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不发生重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

三、工作步骤

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定于2021年3月开始,创建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各村要及时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工作目标要求选定“平安农机”示范户。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宣传活动,建立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固定标语、警示牌、发放宣传材料等,做好辖区内农业机械及驾驶人的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集中创建实施阶段(5月中旬-6底)。各村(居)与农机手要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和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建立农业机械、驾驶人台账及农机事故、安全宣传教育等记录。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等活动,促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使农机维修点合格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学员培训、考试通过率达到90以上,杜绝和预防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检查完善阶段(7月)。对照创建标准确保创建质量。

第四阶段:验收评比阶段(8月)。主要做好迎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活动的检查、验收及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分管副书记任组长,镇农机站、安监站、派出所、学校、村建站等部门为成员的“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的创建工作,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的创建工作,在全镇形成“政府负责、农业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年检、驾驶证年审及驾驶人培训关,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指导、配合村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和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派出所、应急管理部门通报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农机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镇派出所要积极支持配合,加大对拖拉机等农用运输机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妥善处理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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