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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部纠纷调解心得体会

时间:2022-05-22 14:21:02 浏览次数:

纠纷调解在公安工作中虽说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没有侦查破案那样来得惊险刺激、富有挑战*,但在日常工作中占何比例、如何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的看法,做为基层民警都很清楚,并深有体会。个人认为,要调解好纠纷得抓住听和说二个要素。
    善于倾听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一份理解。人们往往会把忠实的听者视为可以信赖的知己。那么我们听当事人说话,究竟如何听呢?
    一是不妨让对方说出他的想法,仔细地听取,否则他会感觉受到了伤害,态度会变的强硬。而且,人有一种欲望,那就是尽量把心中的迷乱倾诉出来,当这种欲望未达到满足时,是无法去接受别人的意见的。

 

二是听完之后要思考。在答话之前不妨稍停顿一下,当受到质问时,不要立刻回答,不妨先看一下对方脸色,隔一会儿才答复。如此一来将给对方一种满足感,他认为自己所说的话,值得你思考一下。即使你不得不反对对方的想法,也不应该立即提出反对之词,可以通过设想同意对方的意见,后会得出一个不利的结果。这么一来你无疑是在告诉他,他的想法是不足取的。
    三是找出对方谈话中与自己一致的观点。纠纷免不了会有争论,当事人或多或少存在对和错的观点,但在争论时都会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我们要耐心听取,必定能够在某一部分找出与自己一致的观点予以肯定,或者对可以接受的意见采取让步。这样做以后,对方也会对你的某些意见表示让步。
      接到报警到了现场,到最终纠纷调解结束,关键就要靠说。既然要说,就要对说的话负责。在人多的场合要说原则话,要说一些双方都能接受的话,要说有把握的话,要说能启迪人的话,要说能警诫人教育人的话,要说能替人排忧解难和温暖的话。

 

一是要说出处理纠纷的指导思想。我们可以对当事人说:“你的事对我们来说一年能处理好多起,但对你们来说这件事就是大事,你们一辈子可能就这一件事需要我们公安机关处理,所以,我们一定会慎重,一定会处理好。”、“我们处理你们这样的事是有较严格的规定的,要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群众评议,经得起法律监督。”说话时要诚恳,要叫人信任、认同,这样才能让人消除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便于纠纷处理。
    二是公共场合最好少说,尤其是在出警到现场时,要讲原则话,不能讲错话、偏见的话,不能在讲话中授人以柄。一般打架斗殴的现场,可以胸有成竹的说:“不管谁有理谁无理打架是不对的,没有说不清楚的话,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也没有过不去的坎,一切都会过去的,以武力是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伤,可让他们自己到正规的医院治疗,费用先自付,并将药费凭据和病历保存好;如果一方有伤,另一方没有伤,受伤者不愿意自己拿钱治疗,硬要对方拿钱治疗。在现场情况下,不能赞同,应当让受害者自己先支付药费。离开现场后,可以尽可能地做有过错方的工作,让其支付药费。如果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意你的意见,你可以大胆的说:“我说的话,我负责,我做错了,你们可以投诉我。”这样当事人就知道你是秉公执法,没有偏见。

 

总之,处理纠纷不难,要处理好每一起纠纷就难了,所以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的加强学习和实践,善于总结经验,做好这项公安基础工作,为以后的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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