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局
乙方: xxx镇
为xxx项目,实现我县经济转型,甲方需新建xxx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xxx局征收xxx乡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的面积及地类
Xxx工程需征收xxx乡土地共计x米。全部为牧草地。
二、征地补偿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之规定,根据双方协商,补偿标准 x元/千米,牧草地征收补偿费x千米*x元/千米=x元。
三、协议总价款
Xxx工程建设用地补偿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四、支付方式
甲方将款项汇至乙方以下的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电话:
五、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此项工程的使用土地的前期工作,为甲方做好该项目征用,使用土地工作,按要求保证甲方的项目用地;
2、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补偿款,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乙方缴纳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期交付土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付延误履行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共计二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xxx镇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