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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会战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11 18:21:0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局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决定2019年在全县开展“大排查、大整改”会战。为确保会战质量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

以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脱贫任务,顺利实现2019年贫困对象全部退出目标,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查实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短板弱项,严格对标对表开展“大整改”全面补足短板弱项,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强化、成效再提升,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总攻之战。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精准聚焦到户、精力投放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发现问题到户、解决问题到户”的原则。

2、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主要矛盾,不搞面面俱到、一刀切,不给基层增加过多过重负担”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住房安全问题。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排查。

1、是否存在超标准建设、超标准装修的问题;

2、是否存在贫困户危房改造后大额负债,超过当年人均纯收入的问题;

3、c、d级危房改造后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4、是否存在贫困户房屋鉴定为b级,却享受了危房改造资金补助;

5、是否存在未及时、未足额发放房屋改造补助资金现象;

6、是否存在改造后房屋闲置或不是贫困户本人居住的问题,关于房屋闲置,究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不能入住;二是因后续个性化要求未得到满足而不入住;三是因年老体弱不能独立生活而不入住;四是违背贫困户最初改造意愿强制安排幸福小院拒绝入住;五是贫困户外出打工或看护学生临时性暂不居住。

7、是否存在临时更改幸福小院居住权而造成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与实际居住贫困户不相符现象,此种情况如有发生,需整理如下佐证:

一是原贫困户不入住的原因;二是原贫困户目前的房屋改造方式;三是乡村开会研究将其闲置的幸福小院的居住权安排给其他贫困户的会议记录;四是临时被安排入住的贫困户个人有入住幸福小院的意愿的证明材料;

8、是否存在2016年度脱贫的贫困户因历史原因在2018年进行房屋改造的,是否存在户档中有不同年度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

9、是否存在无房户户档中却有危房存量报告的;

10、是否存在危房存量报告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填写或勾选不全、无鉴定人签字、无公章现象;

11、是否存在贫困户在亲属家长期居住却无长期居住佐证的;

12、贫困户对享受到的危房改造政策不知晓。

四、整改措施

对疑似危房要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据专业性、规范性和合法性的安全鉴定报告并装入农户档案;鉴定为b级房却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要坚决纠正;改造后要有质量验收报告要装入户档案;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逐户排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在竣工质量验收后按标准30日内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宣传危房改造政策,提高危房改造后贫困户的政策知晓率。

五、责任分工

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全面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六、时间安排

“大排查、大整改”会战时间为3个月,自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9月—4月15日)

研究制定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4月15日—5月15日)

全面排查所有危房改造是否存在问题。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5月15日—6月30日)

坚持排查与整改穿插联动、整改与建制互为促动,围绕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深入对照、深刻剖析、深挖病灶,建立问题清单,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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