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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经营户违法行为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

时间:2022-05-01 11:01:01 浏览次数:

卷烟经营户违法行为心理分析和策略研究

卷烟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有着高额的利润空间,卷烟经营户为了获取不法收入,就铤而走险,从事违法卷烟经营活动。为了维护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卷烟市场管理,打击违法卷烟经营行为。为了从根本上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就必须做好违法户的违法心理研究和分析,从中找出根本的对策,一般来说,违法户的违法行为受到以下四种心理驱动:

一、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人对自己能够逃避法律追究的自信想象或可能逃避法律制裁的赌注心理,侥幸心理是绝大多数违法卷烟经营户共有的心理,产生侥幸心理的原因:1、过去曾有过违法经营卷烟的经历,但其违法行为未被查处,自信此次违法依旧能不被发现;2、自认为违法活动计划周密,伪装巧妙,事情办得隐蔽和谨慎,不会被查获;3、低估专卖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对于抱有侥幸心理的卷烟经营户,烟草专卖部门必须加强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卷烟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从思想上杜绝违法的侥幸心理。其次,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卷烟经营户的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查处,始终保持卷烟市场打假的高压态势,做好卷烟市场净化工作,让违法户明白没有查不出的烟,没有办不了的案,任何人都不会逃脱法律制裁,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就会被查处,违法经营卷烟不会有好的下场。防止卷烟经营户抱有侥幸心理,避免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二、从众心理

“从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现象,通俗地说就是“人云亦云”、“随大流”,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跟着这么做。有些卷烟经营户原本守法经营卷烟,但看到周边的人在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并且能够从中获得违法收益时,得到好处时,这些卷烟经营户可能受其影响,就会产生从众心理,守法经营的意识会动摇,于是加入违法经营户的行列,从事违法经营卷烟的活动。

为了避免守法的卷烟经营户产生从众心理,必须对违法经营卷烟的行为及时查处,让其看到违法经营不会有好的结局和下场,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守法经营户也就不会产生从众的心理,避免产生违法经营的模仿效应。

三、委屈心理

委屈心理是一种情感上的宣泄,有这种心理的违法户多是中小经营户,由于其供货级别比较低,在畅销卷烟的供应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者由于配送服务不到位,卷烟没有及时得到供应,“为什么别人都有卷烟供应,唯独不供应我呢”,特别是一些心理比较脆弱的经营户,往往就会产生委屈的心理,做为情感的宣泄,这些卷烟经营户就会对我们的服务就产生不满,对我们的专卖管理工作产生抵触情绪,为了使委屈的心理得到弥补,就会从事违法卷烟经营活动,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

在对这类违法经营户的管理上,应当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避免产生抵触情绪,积极向他讲解专卖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好对其的服务工作,在卷烟的供应上可以适当的予以照顾,促使其要守法经营。

四、仇恨心理

仇恨心理,是指人体受到刺激而引发的对社会或个人的强烈不满和愤怒的一种心理状态。对烟草专卖执法存在仇恨心理的违法户是重点违法户,他们多次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从心理上排斥烟草专卖执法行为,总感觉烟草执法人员有意和他过不去,感觉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对他的处罚不公,处罚太重,是专门针对他的行为,从而抗拒、排斥检查,对烟草专卖执法产生了仇恨心理。

卷烟经营户产生仇恨心理的根源在于,其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后,他要么抱怨自己的违法手段不高明,被烟草专卖部门查到了;要么算是自己倒霉,走了“霉运”,要么是怀疑有人在暗地里捣鬼,有意和他过不去,就是不会从根本上考虑自己违法的思想根源,内心上不服输、不认罪,缺乏违法意识,思想上的抵触情绪较大。

对这类违法经营户要设法化解其仇恨心理,这就需要稽查队员主动和这些违法经营户多沟通、多交流,双方坦诚相见,加强了解,设身处地的去替对方着想。多向他们传授专卖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个性化的亲情服务,用真情打动违法经营户的心。只有他们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自己违法的思想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转变他们的行为,才能不会产生仇恨心理,他们也必定会自觉回到守法经营的轨道上来。

违法经营户是卷烟市场中的“害群之马”,是专卖管理部门执法的对象,做好对他们的查处不是我们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要维护好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只有做好对违法户的心理研究和分析,我们才能在市场检查中掌握主动,有的放矢的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好卷烟市场,切实履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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