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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辟农村药品供应网络新途径

时间:2022-06-01 08:21:01 浏览次数:

内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  兰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从2003年开展四年多来,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得到了大副度提高,农民用药更加方便实惠,真正做到了使政府得民心、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深受基层用药单位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农村“两网”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尽管药监部门几年来下了很大功夫,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动员活动,鼓励企业到偏远乡村建立药品供应网点,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但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企业多以追求利润为出发点,供应网络主要集中在乡镇一级,对人口分散的偏远地区却无人问津。如何解决这部分农民购药难的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2006年商务部在全国农村地区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该工程以在乡镇、行政村建立农家店的形式,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商务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农村商业网络资源,扩大农家店的服务功能,引导和鼓励具有药品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在农家店设置药柜,解决偏远及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买药难的问题。内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协调商务部门,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这一网络优势,采取在万村千乡农家店内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的形式,来填补“三无村”(即无村卫生室,无个体诊所、无药店的行政村)的药品供应空白。事实证明,这一做法不仅缓解了乡村药学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的问题,又解决了企业在偏远地区设药店成本高、无利可图的矛盾,同时也可以作为在一些偏远闭塞地区设置社会零售药店的过度形式,对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向纵深发展不失为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一、我市农村药品供应的基本情况

内江市辖三县两区,共有114个乡镇,2078个行政村,面积5386平方公里,总人口420多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45万人,占总人口的82.1%。全市共有1430个药店,县以下药店812个,占药店总数的56.2%,且其中设在行政村的药店200个,与偏远乡村广大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极不相称,甚至仍有个别“三无村”(即无村卫生站、个体诊所、药店的村)存在。尽管这只是少数现象,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如何解决偏远地区农民购药难的问题一直是我局近年来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县(区)局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了多种措施,鼓励企业到偏远乡村发展连锁经营。如向参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供配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将条件相对较好的片区和偏远乡村打捆给供配企业等,有效的缓解了偏远农民购药难的矛盾,但仍有部分行政村存在药品供应空白。

二、联手商务部门,共建现代物流网络

按照商务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内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住这一契机,主动协调商务部门,遴选出管理规范,药品品规齐全,配送能力强的GSP认证企业,通过向企业宣传文件精神和为偏远乡村农民办实事的重大意义,鼓励其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江百信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与商务部门指定的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大型商业企业携手,签定药品专柜设置协议,随农家店到边远乡村布点。截止2008年6月,该企业已设置药品专柜10个,整体运行情况正常,其中个别专柜还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正筹措待找到药学人员扩大经营规模。

三、立足农村实际,延伸药品供应网络

农村地区尤其是在村一级的偏远乡村,药学技术人员严重匮乏。据了解,在偏远地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留在家中的多以是老人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留守人员。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人员的要求,这些偏远乡村不可能设置药品零售企业。另外,由于农民居住分散,即使具备开办药店的条件,因为无利可图,也不会有人愿意办店。因此,要真正解决偏远地区农民购药难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在如何进一步扩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问题上,我局以设置药品专柜的形式,既解决了办店成本,又缓解了药学人员不足的矛盾。

(一)由连锁公司对“万村千乡”农家店进行实地考察,在没有药品零售药店的乡村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二)连锁公司将要设置药品专柜的从业人员报我局备案,由我局对这些人员进行包括学历、健康状况等内容的审查,然后集中对他们进行药学法规和药学基本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作为专柜从业人员。

(三)连锁公司按照国家局《关于印发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176号)和我局与市商务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在万村千乡农家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到农家店布点。

(四)我局组织人员对专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以制度为保障,坚持规范促发展

乙类非处方药专柜的设置,虽然填补了偏远地区药品供应的空白,解决了农民群众购药难的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日常监管带来了难度,如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出现超经营类别、超经营范围经营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不及时撤离药柜而继续销售等问题,加之专柜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极易出现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因此,建立适合药柜监管的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通过建章立制,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药柜的经营行为。对此,我局专门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药品专柜监督管理办法》,一是规定专柜只限在乡镇以下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内设置,并对其不再进行经营地址的变更。二是规定承办专柜设置的药品经营企业要加强对专柜的经营管理,严格做到对专柜的“五统一”管理。三是配送企业应加强药柜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素质,四是定期组织药柜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五是各县(区)局经常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药品专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药品专柜的经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擅自经营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经过近一年来的运行,多数药柜运行状况良好,基本都能遵守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五、正确引导,促进专柜做大做强

在对专柜的监督检查中了解到,有业主通过对OTC药品的经营,积累了一些药品经营的经验,对当地农民用药需求有了一定的了解,有扩大经营类别的愿望。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引导药柜业主参加药品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岗位技能资格证书,聘用药学技术人员,将专柜扩大为经营类别齐全的药品经营企业,更好的满足当地农村居民的用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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