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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主要做法

时间:2022-06-10 18:00:02 浏览次数:

推进依法行政  构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 国税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主要做法  

   

XX县国税局现有干部职工67人,其中党员干部55人,占职工总数的82%;大专以上学历56人,占总人数的84%。下设8个股(室)、一个事业单位、一个直属分局、七个税务分局。全局共管辖纳税户1871户,2012年共入库各项税收23458万元,占全年收入任务23390万元的100.29%,同比增长18.19%,县局连续8年完成了税收任务,税收年均增长率达到16%以上。近年来,该局坚持依法治税,确立了“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健全机制为途径,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保障”的税收行政执法工作思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推行依法行政的关键,是建立行之有效的执法体系。该局率先在全州、全县推行以法治事向依法治权转变;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管理向责任理念转变的税务“三转变”。推行行政执法局长责任制,“一把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制度,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设立了依法行政办公室,配备了专业人员,按照案卷资料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各类案卷的经常性、规范性管理,为全县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案卷资料管理做出了榜样。同时还制定了《 县国税局2011-2015依法行政规划》,与县政府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与每个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每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设立行政执法登记台账,按月将所有的执法行为进行登记,实行风险控管。  

二、完善学法体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法制培训教育,是有效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为此,该局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学习制度。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知识、议事决策前学习相关法规规定,率先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联系业务重点学,去年县局共组织4次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组织2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并通报了考试成绩,目前全局67人全部都通过了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三是对照案卷评查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回头看”活动,组织办案人员对办结案卷进行整理归档,对照案审发现的问题,反思根源、落实改进、实现提高。四是结合需要集中学,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去年围绕《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开展了《行政强制法》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争创活动,县局被省国税局评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2名同志被州国税局评为“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三、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该局始终把法制宣传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形式和平台开展宣传,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网络、12366短信平台、广场大屏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把各类法律、法规、各项税收政策送到了农村、市场等人群。近两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8次,发放宣传书籍资料2300多(本)份,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1500余条,通过普及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县局还被永靖县委、县政府授予“  县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推进依法治税,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税收法规和政策,去年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共落实各项税收优惠3814.33万元。二是大力推行全程说理式稽查,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基础上,倡导“和谐执法、文明办案”和“起点公开、基点公平、终点公正”的执法理念,做到执法全程说理,办案“三个说清”(即说清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说清处罚依据,说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和方法),做到以理服人,不以法压人,争取了纳税人的理解。近两年,开展各类专项检查11次,检查企业89户,查补税款838万元。  

五、强化执法检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议事规则。县局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规定重大税务案件年审理率最低达到2%以上。2010年以来我局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7起,未发生一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每年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近3年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税务许可事项503户(次),一般纳税人认定事项21户(次),税务处罚事项63户(次),通过检查未发现任何执法不当情形,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六、深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  

自2010年以来,县局每年组成执法督察组深入基层分局,开展“解剖式”税收执法督察,每年重点检查面达到50%以上。三年来,对享有执法主体资格的7个分局、1个稽查局开展了3次执法督察,督察内容涉及全部税收执法行为,对执法过错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行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10名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托税收执法信息系统对执法行为实施监控,实行电子考核与手工考核相结合,连续4年保持了执法“零过错”。  

通过长期的努力,该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县局先后被  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基层建设文明单位”、“先进领导班子”称号,被  州委、州政府授予“州级文明行业”称号。  

依法行政是构建良好的法制税收环境的重要举措,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只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起点,我们将再上认识、再加措施,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全面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为  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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