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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量化细则

时间:2022-06-11 10:07:01 浏览次数:

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量化细则  

   

考核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自查  

得分  

核查  

得分  

领导  

   

重视  

20分  

1、组织健全。未明确责任人的,扣 2 分;未明确综治联络员的扣 1 分。  

   

   

2、责任落实。未明确股室综治责任的扣 2 分;未实施考核或未兑现奖惩的扣 2 分。  

   

   

3、定期研究。未及时传达上级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研究本单位综治工作的扣 2 分。  

   

   

4、认真部署。未制定综治计划的,扣 2 分;未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本单位年度综治工作的,扣 3 分。  

   

   

5、保障有力。未落实综治工作经费或无投入的,扣 2 分。  

   

   

   

     

   

措施  

   

有力  

   

   

   

   

45分  

1、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 100%。调处未成功的,每起扣 3 分;因调处不力发生导致上访的,每起扣 5 分;导致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的,每起扣 20 分。  

   

   

2、履行职责良好。因本单位决策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 20 分。  

   

   

3、防范措施到位。(1)按照安保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和治安防范措施,工作不力或成效不明显的,扣 5 分。  

(2)开展治安巡逻,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未组织开展治安巡逻的,扣 5 分;  

(3)落实技防、物防措施,本单位财务室未安装防盗门窗、保险箱未装甲化的分别扣 5 分;出入口、电梯、围墙等重点部位该安装电子监控或报警设施而未安装的,扣 2 分。  

   

   

   

   

   

   

4、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未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扣 5 分;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加扣 3 分。  

   

   

5、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未按属地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的,扣 10 分。  

   

   

6、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年集中组织干部职工法制教育活动不少于 2 次,每少 1 次扣 2 分。  

   

   

7、信息报送及时,本单位重大综治等相关工作部署、重要综治等相关工作情况未及时报送局综治办的,每少 1次扣 1 分。  

   

   

秩序  

   

良好  

35分  

1、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本单位内部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每起分别扣 3 分、5 分;其中,发生盗窃案件每起加扣 3 分;本单位管理区域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每起分别扣 2分、3 分。  

   

   

2、本单位不发生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每发 1 起扣 10 分。  

   

   

3、本单位人员受治安处罚的,每人扣 2 分;出现吸毒人员的,每人扣 2 分;发生犯罪的,每人扣 5分。  

   

   

成效  

   

显著  

限加  

   

20分  

1、本单位上年度综治等相关工作受到局或上级表彰的,每次加 3分。  

   

   

2、积极参加局组织的综治等相关工作专题会议或活动的,每次加2分。  

   

   

3、综治等相关工作经验、信息被局以上刊物、网站等录用的,每篇加1分。  

   

   

4、年度内本单位管理区域未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10分。  

   

   

备注  

扣分时,以扣完该大项基本分为限综合治理 量化 细则 考核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