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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市场化改革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11 18:42:01 浏览次数:

2014年,我国取消了大豆、棉花临储政策,正式开启了粮食市场化改革进程。2016年,在东三省实行“市场化收购与生产者补贴相结合”机制,粮食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2018年国家继续在保留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基础上,进一步下调小麦、稻谷价格,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的收储体系向市场化转变。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1938.96万亩,占全省总播面积8.8%,大豆种植面积占全省四分之一略强,作为粮食市场化改革重点省份的重点地市,市政府率先发力、提前谋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粮食市场化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市粮食市场化改革现状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提高粮食品质,优化源头产品,推进市场化改革。今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99.66万亩。其中,大豆1203.96万亩,玉米443.94万亩,小麦149.70万亩,水稻22.84万亩。绿色、有机、地理标识认证粮食作物逐年加大,品优质高的粮食作物面积占比全面提升。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助力效果显著,进一步增进农民种粮积极性。2017年,全市大豆种植面积1351.43万亩,种植者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xx亿元,比2015年翻一番。从单位面积补贴资金上看,2014年大豆价格贴标准为60.5元/亩,到2018年,改为大豆种植者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了32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给予大豆种植的有力倾斜,切实引导具有地区优势的优质大豆种植产业顺畅稳定发展。

(二)粮食种植合作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加工产业发展壮大,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推进市场化改革。全市种植、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大量涌现,三农普数据显示,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00万亩,占全市粮食总播面积63.2%;全市各类农业合作经营组织3173个,合作经营面积713.4万亩,占全市粮食总播面积37.6%。从粮食加工领域看,粮食市场化改革以来,全市规模以上粮食生产企业个数逐年增加,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到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增至16家,年生产能力达到xx万吨,占粮食总产量近50%。粮食不但“种得好”还要“卖得好”,粮食加工能力、产品品质的双重提高,实现了“卖得好”,同时反向拉动“种得更好”,促进粮食优质优价良性循环机制形成。

(三)着力完善粮食流通、收储体制,推进粮食市场化改革。全市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履行职责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应急储备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主题,加快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聚焦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发力,增强“产购储加销”各环节协同效应,着力提高全市粮食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进一步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拓宽粮食购销渠道。粮食市场经营不再由国有部门“一统天下”,各类收购企业不断大量涌现,活跃在粮食购销第一线,还出现了非粮食系统的多部门直接到产区收购模式,收购季节那种排长队、打白条的现象消除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得到根本上的解决。同时,城镇个体粮店、粮摊,也如雨后春笋,随处可见。另外,批发市场全面发展,吸引粮源大量流入,给人民生活、生产提供便利。2014至2017年,全市大豆外运加仓储量分别为xx万吨、xx万吨、xx万吨和xx万吨,呈逐年增长态势。

二、全市粮食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是影响粮食供给安全的大背景压力和风险依然较大。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的惠农曾策,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供给紧张的状况得到缓和。但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用地对基本农田的挤占,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面积的逐渐增加,势必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二是粮食市场化经营主体体量不大,粮食生产深加工能力不强。现阶段粮食经营企业存在产业化程度低、个体利益驱动明显等问题,很难发展成为市场影响力较大的龙头企业或大型集团。另外,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产业链短、缺乏品牌竞争力等问题,依旧存在。三是粮食收购市场不规范和农户收益低。粮食价格放开后,各领域企业进入流通市场,抢占大量市场份额,降低粮食收购标准、短斤少两情况时有发生,影响粮食市场化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生产资料价格上升迅猛,粮食生产物资费用不断提高,粮食种植成本增加,压缩了种植户收益空间。

三、全市粮食市场化改革应对措施

(一)全力提升“四个能力”,确保粮食生产优质高效。一是加大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力度,牢牢守住农业耕地红线,扎实工作、落实责任,全力提升耕地保护能力。二是以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为抓手,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投入落实到位,全力提升政策支撑能力。三是把农业科技研究水平和技术推广体系普惠农村基层,全力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四是严格把握质量关,定期检修排灌设施、物资装备状况、种子储备情况,全力提升农业生产抗灾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化经营,全面提升重点粮食加工企业龙头效应。一是进一步深化粮食系统制度改革,形成负担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职能的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粮食企业并存新格局,鼓励和支持其他多种经济成分具有规范性的粮食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实现多元化的粮食经营。二是着眼搞活粮食流通、拓宽产销渠道,加强市场交易服务能力,坚持由初级市场到中、高级市场的循序渐进,把握初、中、高级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规范化的粮食市场。三是完善粮食收购与种植补贴制度,健全中央、地方和农民三级粮食储备与运营系统,推行全面积种植保险,健全粮食财政补贴系统建设,确保粮食宏观调控高效顺畅。四是极争取中央、地方财政对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扶持资金,放宽重点粮食加工企业银行信贷条件,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战略意识,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力,建立战略合作和技术创新联盟,提高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的档次,延长粮食深加工产业链。

(三)加大种植合作经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在粮食种植方面,要充分发挥种植、农机合作社的集团化经营优势,合理利用土地流转后形成的规模化种植条件,有效摊销由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同时,加大科研攻关成果的有效利用和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保障粮食稳产农民增收。在粮食收购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收储制度、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评价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着力规范粮食收储环节,确保粮食收储市场化改革进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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