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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12 11:56:01 浏览次数:

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18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不能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二是严格面积计算。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危改进度,务必于每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竣工验收,8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资金兑付。评估价低于1.5万元的,按实结算(取千位整数结算),评估价高于1.5万元的,补助1.5万元;新建(d级)每户补助不低于2.58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按照1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建(d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推广低成本改造。一是全面推广集义镇抱泉村危房危窑加固改造经验,推广低成本改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县住建局要结合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方案。

(六)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严格执行《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c级维修加固技术导则》,积极推广应用抗震设防和节能技术,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住房安全。

(七)严格安全评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八)坚持危改《六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包乡包户问责制度,建立责任到人长效机制;二是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窑洞维修加固经验,建立低成本改造长效机制;四是适时启动回头看,建立农户房屋动态识别长效机制;五是加大危改挂历发放,建立政策入户长效机制;六是改厕和人畜分离两手抓,建立提升危改整体水平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住建局科级以上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干部包抓危改户工作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按照“乡镇审核审批、建立档案台账、统一验收认定、组织兑付资金”程序实施农村“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二)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县住建局、考核办要建立危房改造“月通报、季讲评、年终综合考核”机制,每月对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每季度召开点评会,年终进行考核表彰,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电视、网络、展板、横幅、明白卡、危改挂历、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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