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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局关于推进我区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的思考

时间:2022-06-10 12:28:01 浏览次数:

农林局关于推进我区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的思考 

  2010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任务,并把它纳入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战略重点。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的意见》,提出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区委也先后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XX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提出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美丽新农村为载体,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管理民主和谐美的“五个美”要求,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农村社会建设体系“五大体系”建设,促使我区进入全省美丽乡村先进行列。2011年9月,我区成功创建浙江省美丽乡村先进区,成为全省首批11个美丽乡村先进县区之一,这不仅是对我区近年来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所取得成绩的肯定,也同时是对我区今后工作的一次鞭策,如何进一步深化我区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需要我们共同思考和研究。
   一、 我区推动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所取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总战略,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实现全域城市化为目标,按照“转型升级、改革突破、创新提升”的基本思路,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城市文明向农村覆盖和延伸,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以来,我区全面实施以“十百工程”为抓手的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房“两改”工作,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农村集聚势头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一是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农房“两改”,已引导3500多户农户向集聚小区集中,涉及13个村,建设面积达99万平方米,使他们享受到了城市文明和服务。而传统农村则通过“五整治一提高”,积极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同步配套建设村道、路灯、生态景观、休闲公园等公益设施,建立健全了“户集、村收、乡镇运、区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实行了村庄动态保洁。二是农村公共设施得到全面完善:道路交通、广电通信、卫生医疗、文体活动、菜场超市等设施实现了区域全覆盖。三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拓宽农村土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人均筹资水平、有效费用报销率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四是各项农村社会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统筹整合分散在各村的公共服务职能,主动承接街道延伸下来的服务职能,重点突出党建、自治、服务、治安、教育、协助等功能,广泛开展“便民、自助、文化、福利”等社会化服务。至2011年底,我区“十百”工程已累计完成省市全面小康村29个,市级环境整治村154个;新农村“示范村”25个,中心村20个,新农村合格村148个。在面上整体推进的同时,我区积极探索成片连线、区域化建设美丽乡村新模式,精心打造了大碶街道“九峰山片区”、柴桥街道“紫石片区”等美丽乡村示范区。目前,我区许多村的居住环境已经超过了城市居住小区,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的幸福美丽新家园已初步形成。
  (二)农民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村庄面貌焕然一新,让广大村民亲身感受到新农村带来的变化,懂得了改善居住环境的重要性,从而较大程度地影响和改变了村民往日的陈规陋习,提高了村民的卫生意识,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同时通过完善以“文化阳光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以“海享大舞台”为载体的城乡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种文化”、“送文化”活动,培育了乡土文化、特色文化,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促进了各项文明共建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从而构筑了富有区域特色的乡风文明建设体系。与此同时,村庄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体现民生,挖掘农村独特的文化韵味,使广大村民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一些原本矛盾较大的村级班子,通过美丽乡村建设,逐步缩小了干部相互之间的意见分歧,使广大村民切身感受到了基层干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奉献精神,从而提升了干部形象、密切了党群关系。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普遍得到增强,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事业心、责任心普遍得到提高和增强,村干部的威信也在为民办事中得到提升。
  (三)农村社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近年来, 按照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思路,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特点和农村实际,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精品农业,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快速、高效、稳步发展。现代农业得到加快发展:依托柴桥精品花卉、梅山绿色蔬菜、小港特色蔬果、春晓名优茶等特色主导产业,构建6个市级万亩产业基地核心区,培育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的设施化、标准化、精品化、组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70家以上。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改革:基本完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制改造工作,有219个村(社)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完成率97.3%。巩固提高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建立完善工作激励、权力约束、审计监管、红利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2011年全区农民股份分红收入12043万元,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得到拓展:通过深层挖掘农村历史、人文、山水景观,发展了农家乐休闲、农事体验、生态观光等农业三产项目,拓展了农业转型增收潜力。2011年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接待游客达172.19万人次,同比增长15%。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营业收入10847.6万元,同比增长20%;实现农副产品销售收入4980万元,比上年增长16.7%,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7999元,同比增长16.1%,收入的不断增长为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提供了坚实基础;集体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发展轨道: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理等方式,努力盘活村级资源性资产;同时通过参股建标准厂房、外来人口暂住房及其他商业用房等方式,增加村级资产性收入,2011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达3.26亿,同比增长16.4%,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二、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总体来说,我区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其中也存在不少的困难与问题,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破解。
  1、重规划制订,轻规划实施,村庄建设问题较多。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规划是龙头,必须做好具体规划和具体部署。但是,在目前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两种现象:一是过分注重村庄规划制订,而在实际工作中又不根据规划认真实施。当前,行政村在创建各类先进时, 根据要求都需要提供各自的村庄规划,而且类型不同,规划的重点也不同,因此为完成任务,各村需做多个版本的村庄规划,从而造成了人力与财力上的极大浪费。二是村庄规划制订不符合农村实情,加上农村干部的主观意识,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很少会真正按照村庄规划来执行,造成“说归说,做归做”,各行其事,村庄规划到头来只是一种摆设。同时,村镇建设受土地要素限制,新村建设规划没有完善,村民建房、公共设施配套等都处于无序状态,中心村(镇)的集聚势头还未真正出现,“钉钉子”的建设方式、杂乱无章的建设秩序仍然存在。
      2、重政府指导,轻农民主导,建设主体不够突出。在省、市、区各级的政策文件中,都强调了农民的主体地位。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发挥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庄的整治建设不是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由农民民主协商、反复讨论,最后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建设方案,而是由上一级政府部门指导村一级制定,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农民并不买账,甚至出现花了钱反而招骂的事情,好心没办好事;二是有些地区等、靠、要思想严重。很多工作不是去积极争取,而是等区里立项、等资金落实,靠上级再三催促后才组织实施,惰性较强。
   3、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创新,农村管理不够平衡。根据美丽乡村“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的总体目标,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要求是相辅相成的,其核心内容是提高“人”的全面素质。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农村都只重视村容整洁、设施配套等硬件设施建设,而对如何提高村民素质、培育和谐文明等“软件”建设缺乏创新和精力投入,因为这些很难看得见、摸得着,也很难用量化指标衡量,不容易得到上级政府的认可,一些地方不重视甚至忽视“软件”建设,导致美丽乡村建设中,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
     三、下步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的工作建议
  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关键时期,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借鉴兄弟地区的成功做法,调整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以实现全域城市化为目标,不断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现结合当前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区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作如下建议:
  (一)掌握关键节点,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关系。只有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才能把农民中蕴藏的巨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永不枯竭的动力支撑。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做起,确保农民从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得到实惠。其次要完善民主程序,实现村务公开、村民自治,使广大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正确处理“开发利用”和“村落保护”的关系。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因为传统古村落是古建筑物质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精神所在,是增强民族归属感、发扬民族自豪感的重要场所,是以后“利用古村落吸引游客,利用新农村完善的设施服务游客”发展农村休闲旅游产业的希望所在,因此一是要明确我区各村的功能定位,规划布局。按照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和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的要求,明确各类村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明确集聚发展的培育重点,逐步消亡的要引导迁建,基本不变的要疏理改造。二是分类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对中心村、一般村、萎缩村要确定相应的整治内容、项目标准、补助政策,分类推进村庄整治,进一步明确村庄整治的导向性,整合资金、项目,加大对“三村一线”的补助力度。对那些已处于明显衰落状态的偏远小村,引导农民搬迁到中心村建房居住。三是切实加强特色古村的保护。在旧村改造过程中,注意保护旧村的原生态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旧村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好古建筑、古树名木、名人故居等,开发旅游特色资源,使我区农村体现出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
    3、正确处理“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我们既要解决当前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情况,更要清醒地意识到新农村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既要反对急躁冒进,急功近利的错误认识,也要反对不思进取、悲观失望的态度。我们需要理性对待这项历史任务,树立长期建设的意识,认真搞好长远规划,确立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脚踏实地地解决农村的实际困难,真正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惠泽广大农民,得到百姓认可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调整工作思路,紧紧把握推进方向
     1、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增强依规实施的意识和强制力,总结推广具有XX特色的新农村建设模式,整合资源要素,提高新农村建设标准,形成城乡协同发展的美丽乡村远景蓝图。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房“两改”工作,促进城乡人口的适度集聚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完善,不断提高城乡宜居条件和服务业发展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快“三村一线”建设,逐步完善“全面小康村”→中心村(或特色村)→精品线的创建次序,挖掘内涵,突出主题,加快实施内河水质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和城乡绿网建设,构建城乡互补、整洁美丽的城市后花园。四是进一步加快农村文化培育工程建设,以人的素质提升为根本,注重培育农村特色文化、文明乡风和道德风尚,促进城乡融合和新老XX人融合。五是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以“三位一体”基层管理体制建设为基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拓宽社区综合服务功能,规范民主管理程序,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2、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一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职业培训,完善创业就业的平台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整体就业保障水平,以职业技能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和创业培训为重点,培养一批现代产业人才、经营服务能手和现代职业农民,提高产业经营水平和劳动收入。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力度,依托中心村(镇)培育、特色村建设和开展农房“两改”,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营,大力扶持农家乐、农居农宿等新型产业,积极扩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三是大力拓展农村增收途径。鼓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股份分红收入;增强农业保险、创业扶持等政策保障水平,加大政策惠民力度;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
  3、进一步推进建设机制创新,积极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进一步探索农房“两改”的有效实现形式。按照尊重民意、节约集约、立足长远、集聚融合、城乡互惠的基本要求,用足用活农村宅基地增减挂钩指标,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城市化推进、中心村培育等,完善住宅建设规划和城乡功能区块定位,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就业前景和生活质量,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化农村股份制改革。健全股份经济管理和股份分红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财务制度和村级工程建设监管,稳妥开展股权转让、折抵押、股份制终止等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机制,加快区域化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强化农村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农村民主管理、社会和谐、素质提升。四是进一步加快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按照全域城市化发展要求,努力加快城乡户籍、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改革进程,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从制度上保障城乡全面融合。
  4、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建立健全工作保障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力投入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安排项目、投入资金时自觉向农村倾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撑、引导和保障作用。同时努力形成政府为主导、村集体为主、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村单位结对、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等工作载体,寻找各部门支持“三农”的切入点,根据自身实际不断创新载体,积极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新农村建设表彰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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