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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办法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3 17:21:0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4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办法的通知》(鄂纪发[2010]25号)、《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土资党发[2011]3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0]196号)的部署和要求,为检查和考核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鄂纪发[2010]25号文件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范围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龙感湖分局、局机关科室、各真属单位。  

二、  考核内容  

各单位(部门)贯彻《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办法的通知》(鄂纪发[2010]25号)工作情况。  

三、  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龙感湖分局党委负责本地区的检查考核领导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地区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由“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各单位设立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四、考核组人员安排  

考核时共分X个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测打分。  

(二)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贯彻落实鄂纪发[2010]25号文件情况的汇报。  

(三)个别座谈。考核组分别与被考核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及土地、矿产和土地整治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掌握情况。  

(四)查阅资料。对照被考核单位自查报告、自评分表和考核内容、标准查看有关文件、制度和工作资料。  

(五)随机调查。由市局“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组深入被考核单位,随机选取干部群众,检查对鄂纪发[2010]25号文件掌握情况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六)反馈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就有关情况与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  

六、考核级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中,对出现重大违纪案件,被实施行政问责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视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严密组织考核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工作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单位给予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取得工作实效。各考核组要深入调查研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好考核工作。考核过程中,要找出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总结归纳出各单位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推广。通过此次检查考核,确实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严肃工作纪律。考核工作中,各级考核组要加强自身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良好作风,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贯彻落实鄂纪发[2010]25号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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