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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时间:2021-10-23 11:53:46 浏览次数:

  编号:

 项目名称

 电气安装工程

 则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批 准 :总监理工程师

 编 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

 20

 年 月 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1. 专业 工程特点

 1.1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单位:

 3) 设计单位:

 4) 专业工程承包单位:

 5) 工程规模:

 6) 工程地点:

 1.2 专业 工程组成

 根据本专业工程实际主要内容编写,尤其要突出本项目的电气专业安装工程的特点,如高压电机等特殊用电设备、汽轮发电机、高压变电、防爆区供配电、雷击多发区的防雷接地、与仪表控制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相配合的电气联锁系统、工业电视/装置通讯/网络等弱电系统等电气专业安装工程。

 1.3 编制依据 1.3.1 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监理规划; 1.3.2 本工程电气专业详细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1.3.3 经总监组织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电气施工方案); 1.3.4 相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规程: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1992;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1990;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1990;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991;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1992;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1992;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1992》; 16)《电气装置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 1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 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交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1996; 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1996; 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 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24)《电梯安装验收规程 GB10060-1993》; 2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1995》; 26) 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CECS115:2000; 2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89:97》 1.4 本专业 监理 服务 目标 a)严格监管,控制工程质量达到业主预期的相关标准中的合格目标,争创优质工程; b)协调督促,控制工程进度达到业主预期的各装置的工期进度目标; c)监管防控,全面达到业主 HSE 要求,力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等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为零;

 d)认真核实已完合格工程量和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发生的费用,协助业主控制工程投资在工程概算之内; e)尊重业主、热情服务、勤奋工作、履行合同,确保监理服务质量事故为零,监理连带责任施工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为零。

 2. 监理工作流程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 工作流程图

 不同意

  同意

 不合格

  合格

  参加图纸会审,核查电气图纸及与其他专业图纸有无矛盾 监理工程师 审核内容 承建商电气安装资质证; 电气安装人员上岗证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电气试验仪器检定证。

 按要求填写各栏目并附上:

 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单位资质证件; 电气上岗人员及证件; 施工、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工具的 数量、品种和检定有效证书。

 电气器材检查验收内容:电缆、电线、母线、高低压瓷瓶、套管、接地极器材、避雷针(带)、电线管等型号、规格、外观质量、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性能试验证书等。

 制作零部件、预埋件及隐蔽工程施工 承建商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验收电气设备和器材、必要时作电气性能测试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试验工程师 现场验收制作的零部件预埋件及隐蔽件工程 监理工程师 返修、退换 承建商修改完善 填报开工申请报告 承建商 审核开工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 审核结果 验收结果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设备开箱检查内容:

 配电柜、箱、灯具等型号、规格; 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零部件、电气元器件、备件齐全完好; 外观质量。

 安装现场验收内容:

 土建施工是否竣工、地坪门窗、墙面等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电气箱、柜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预埋件、预留孔是否符合要求。

 通知土建 施工方整改 签认有关报验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部件、设备安装准备 供货方解决 设备开箱验收 顾客、承建商、监理工程师 返工 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 安装现场验收(土建工程及电气设备基础等)

 承建商、监理工程师 电缆、瓷瓶、套管、母线等耐压试验、变压器调整、试验、真空开关、空气开关调整试验、共用天线测试、继电保护试验、避雷器、互感器调整试验、电机试验、变流机组试验、消防报警控制器调试。

 电气安装工程实施和报验 承建商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 监理工程师收 签认设备安装质量报验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 按规定进行复测或现场监测、审查试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 电气调整、试验 承建商 设备本身缺陷由供货方找生产厂解决 返工 返修或退货 审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3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总要求

 3.1 予留预埋工作要求 3.1.1 施工方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做好在板、梁和墙上的孔洞予留及安装构件的予埋、予留预埋的位置、标高,尺寸和予埋件的规格应当正确和满足安装需要。

 3.1.2 暗敷保护管予埋应符合下列要求 3.1.2.1 所有保护管的材料、规格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1.2.2 设计若无特殊要求,则所有予埋保护管应按现行施工规范施工,例如超长、多弯折管需加中间过线盒等。

 2.1.2.3 在予留予埋施工前,施工方应做出每层予留予埋布置图,并报监理方审查,以便监理方提前检查、核对、防止错漏。

 3.1.2.4 在予留、予埋施工时,凡属线管朝上管口,应用胶带封口,以防止雨水或混凝土落进管中,造成积水或堵塞。

 3.1.2.5 施工时施工方应有专人核对予埋线管的数量、位置及材料规格,并对施工质量进行送配电调试、灯具试亮、与设备联调、消防报警联调、共用天线调试 填写分项、分部质检表 承建商 整改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顾客、承建商、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单位、质监站 审核所有竣工资料,竣工图 监理工程师 审核质检资料,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总监 试运行结果 电气联调试验,电气试运行 顾客、承建商、监理工程师、设计

 自检。经自检合格后方报请监理方进行检查验收,施工方对监理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改正。

 3.1.2.6 施工单位在完成予埋工作并经自检合格后须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并附隐蔽图报送监理方,由有关方共同复核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封模。

 3.1.2.7 用作防雷引下线和接地体的结构钢筋应做到标记,做到上下连贯,引下线焊接时应饱满,搭接焊缝长度足够并清除焊渣,室外防雷带防腐处理应满足要求。

 3.1.8 砼浇注过程中,施工方应有电气人员现场配合,以防止予埋件移位或损坏。

 3.2 电气设备、材料的监控 3.2.1 电气设备、材料在订货前,订货方应向监理方告知订货计划,并提供予选生产厂的资质材料,让监理方审查生产厂的生产许可证和生产、信誉、产品质量状况。

 3.2.2 重要的电气设备在订货前或在生产过程中,在可能情况下监理方可到生产厂了解该厂情况并检查设备的制造情况和参与出厂检验。

 3.2.3 电气设备和材料到达现场,订货方应及时通知监理对到货设备或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对其合格证和数量,经检验通过方可进场。

 3.2.4 对于进场后的设备和材料,按规定需要抽检的,施工方应协助监理方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抽检。

 3.3 电气安装工作要求 3.3.1 电气回路应对线—线,线一地间绝缘电组进行检测,并须符合乎规范要求,做好检测记录,记录应齐全、真实。

 3.3.2 电线管严禁对接焊,电线薄壁保护钢管连接采用扣压式。

 3.3.3 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3.4 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的安装应平直,其支撑、固定件要可靠、稳固、间距合适。

 3.3.5 导线在电缆桥架和线槽内敷设时要整齐,标识清晰,垂直敷设需进行绑扎。

 3.3.6 电线保护管应管口平齐、无毛刺、管内应清洁畅通,导线在保护管内不得有中间接头,绝缘不得破损,穿线时不应施加过大的机械拉力。

 3.3.7 盘(柜)安装牢固,接地可靠,盘(柜)内接线整齐,导线颜色应与所对应相的色标一致。

 3.3.8 灯具安装牢固、平整美观、间距合适。

 3.3.9 插座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同一室内插座上下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相、地、零接线

 正确、可靠、不松动。

 3.3.10 盘(柜)开关及插座盒内,电缆桥架,线槽内及灯具表面应清洁无杂物。

 3.3.11 盘(柜)内导线应排列敷设整齐,连接可靠,不松动,多胶铜芯线搪锡后应加接线耳。

 3.3.12 防雷接地安装的材料质量、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记录和检测记录齐全、准确、真实。

 3.3.13 穿墙、板、梁的孔洞在施工完成后,要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引封堵。

 3.3.14 电线保护管弯曲不得小于最小弯曲半径,弯曲处应无明显折皱、凹陷和破裂现象。

 3.4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3.4.1 电缆在电缆桥架或线槽内敷设时,防止弯曲半径过小,施工人员应注意满足最大截面电缆的弯曲半径的要求。

 3.4.2 防止电缆标志牌上文字不整齐、不清晰,导线连接、固定不紧,造成接触电阻过大。

 3.4.3 防止暗敷管线弯曲过多,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情况,沿近的路线敷设。

 3.4.4 导线接头应平整,绝缘包扎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4.5 开关、插座的平板平整,紧贴建筑物,导线包护管进开关,插座盒应有锁紧螺母。

 3.4.6 各类消防探头安装在吊顶的模盒应妥善固定,模盒不得有破损等现象。

 4 4 . 监理工作的 质量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是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控制,必须从设备进场开箱查验到装置联动试车交付生产的全过程,按安装工作顺序,按监理工作流程对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控制。通过检查、督促整改、测量、试验等各种手段,使安装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由于电气设备种类多,其质量控制要点各不相同,以下将按不同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分别列出。

 4.1 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安装; 4.1.1 电机安装前土建应符合交安条件,并对其基础作重点检查; 1) 检查要点:电机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孔洞、预埋件及电缆管的位置、尺寸,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2) 对采用条形底座的电机,应有两个及以上接地点。

 4.1.2 电机到现场后,外观检查要点:

 1) 包装完整,在运输过程中无碰撞损坏现象; 2) 铁芯、转子等的表面及轴颈的保护层完整,无损伤、无锈蚀现象。

 4.1.3 电机保管 1) 事前应确认相应支撑物的承载能力; 2) 保管地应有防火、防潮、防尘、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3) 应使转子大齿处于支撑位置,其它点不得受力,并按产品要求定期盘动; 4) 定期测量定、转子绕组绝缘,发现绝缘明显下降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3.1.4 吊装要点:

 1) 定子吊装,受力点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定子上专用吊环的螺扣应全部拧紧; 2) 转子吊装,着力点应避开护环、轴颈、小护环、风扇、集电环等部位,轴颈应包扎保护,钢丝绳与转子的绑扎部位应采用起保护作用的垫块垫好; 3) 穿转子时,不得碰伤定子绕组和铁芯,定子下部铁芯和绕组端部表面应先使用纸板或橡皮板垫敷。

 4.1.5 定、转子安装 4.1.5.1 进入定子膛内工作应按规定着装,严禁遗留金属件。

 4.1.5.2 对定子铁芯、绕组作全面检查,其主要部位和要求如下:

 1) 绕组绝缘层完好,重点查端部绕组与绑环应紧靠垫实,固定牢固; 2) 硅钢片应无锈蚀、松动、损伤、重点查无金属性短路,通风孔无堵塞; 3) 埋入式测温元件的引出线和接线板,重点查其绝缘良好,屏蔽接地良好; 4) 槽楔完好,无松动,凸出,每根槽楔空响长度不超过 1/3,重点查端部槽楔必须牢固。

 4.1.5.3 查转子上的紧固件应紧牢,平衡块不得增减或变位,平衡螺丝应锁牢;风扇应安装牢固,无破损裂纹及焊口开裂,螺栓应锁牢。

 4.1.5.4 调整电机的空气间隙和磁场中心应符合产品要求。

 4.1.5.5 安装端盖前重点检查,气封通道畅通。

 4.1.6 集电环、电刷安装 4.1.6.1 集电环应与轴同心,晃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当无规定时,晃度不宜大于 0.05mm,

 集电环表面应光滑、清洁; 4.1.6.2 特别注意接至刷架的电缆金属护层不应触及带绝缘垫的轴承; 4.1.6.3 刷架及横杆的绝缘衬管和绝缘垫应完好;刷握与集电环表面的间隙无规定时,一般为 2~4mm; 4.1.6.4 电刷的安装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机上应使用同一制造厂生产的同一型号的电刷; 2) 刷辫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3) 电刷在刷握中活动自如,与集电环吻合良好,接触面不小于电刷截面的 75%; 4) 电刷位置适中,同极上的各电刷弹簧压力一致。

 4.1.7 发电机的引出线接触面接触良好,镀银层不应锉磨,连接紧固,当采用铁质螺栓时,不得构成闭合回路。

 4.1.8 带有同轴励磁机的发电机,励磁机的安装见本细则 3.2 电动机安装相关条款。

 4.1.9 电机干燥 4.1.9.1 新装电机的绝缘电阻、吸收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相关规定。当不符合,经综合判断绝缘变潮,应进行干燥。

 4.1.9.2 电机干燥应制订方案,并符合以下规定:

 1) 升温速率 5~8℃/小时; 2) 根据电机的绝缘等级,确定铁芯、绕组最高允许温度或温升; 3) 带转子干燥,当电机温度达 70℃以后,至少每 2 小时将转子转动 180°; 4) 绝缘电阻、吸收比在同一温度下 5 小时稳定不变,则干燥合格; 5) 电机干燥后,当不及时启动时,宜采取防潮措施; 6) 就位的电机,宜与风冷室同时干燥。

 4.1.10 交接验收 4.1.10.1 交接试验

 3.1.10.1.1 发电机继电保护、控制、测量、自动装置以及汽轮机部分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

 4.1.10.1.2 发电机在启动前应进行下列项目试验并合格; 1) 测量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2) 测量定子绕组直流电阻;

 3) 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4)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5) 测量转子绕组绝缘电阻; 6) 测量转子绕组直流电阻; 7) 转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8) 测量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 9) 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不包括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 10) 定子铁芯试验; 11) 测量发电机、励磁机的绝缘轴承的绝缘电阻; 12) 测量埋入式测温元件的绝缘电阻并校验温度误差; 13) 测量灭磁电阻; 14) 测量超瞬态电抗和负序电抗。

 4.1.10.1.3 发电机启动后应进行下列试验;应合格:

 1) 测量转子绕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分别对静止状态、超速试验前后额定转速进行测量); 2) 测录三相短路特性曲线; 3) 测录空载特性曲线; 4) 测量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的灭磁时间常数; 5) 测量发电机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的定子残压; 6) 测量相序与系统一致; 7) 测量轴电压(空载额定电压及带负荷后分别测量)。

 4.1.10.2 启动试运 4.1.10.2.1 发电机试运行,应按经批准的发电机启动、调试方案进行,并在启动前重点检查如下项目:

 1) 与发电机有关的建筑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现场符合试运条件; 2) 汽轮机调试结束,具备试运条件; 3) 发电机、励磁机及配套系统安装结束,验收合格;

 4) 发电机控制、保护、测量、信号、自动装置调整试验全部结束,动作正常,验收合格; 5) 发电机及配套系统启动前应进行的试验项目,己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 6) 开机前摇测定子绕组、转子绕组、励磁回路、轴承绝缘板绝缘合格; 7) 发电机引线相序正确; 8) 发电机机壳接地良好,油漆完整; 9) 照明、通讯、消防设施齐全。

 4.1.10.2.2 发电机试运行达到以下要求,可交建设单位试生产:

 发电机并入电力系统并保持铭牌出力连续 72 小时,运转良好,控制、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等工作正常,且无需停机处理的缺陷。

 4.1.10.3 电机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2)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通知单); 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检查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使用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安装验收技术记录、签证和电机抽转子检查及干燥记录等; 5) 调整试验记录及报告,主要有: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调整、试验报告;发电机交接试验报告;发电机启动、试运报告。

 4. 2 电动机安装 装 4.2.1 一般规定 4.2.1.1 本细则适用于异步电动机、同步电动机、励磁机及直流电机的安装。

 4.2.1.2 电机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孔洞、预埋件及电缆管位置,尺寸、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2.1.3 电机到现场后,外观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电机应完好,不应有损伤; 2) 定转子分箱装运的电机,其铁芯、转子轴颈应完好,无锈蚀; 3) 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器件无缺损。

 4.2.3 检查、安装 4.2.3.1 电机安装时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盘动转子灵活,润滑脂良好,性能符合电机工作条件; 2) 可测量空气间隙的电机,其间隙的不均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无规定时按:

  某点气隙—平均气隙

  ≤±5%

 掌握;

  平均气隙

 3) 电机引线鼻子焊接或压接应良好,编号齐全,裸露带电部分的电气距离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4) 绕线式电机应检查电刷的提升装置,提升装置应有“起动”、“运行”标志,动作顺序是先短路集电环,后提升电刷。

 4.2.3.2 需要抽芯检查的电机,检查的部位及要求如下:

 1) 电机内部清洁,绝缘层完好,绑线无松动,通风孔无堵塞; 2) 定子槽楔完整,无凸出、松动现象,端部槽楔必须牢固; 3) 电机的铁芯、轴颈、集电环和换向器应清洁,无伤痕和锈蚀; 4) 转子的平衡块及平衡螺丝应紧固锁牢,风扇方向正确,叶片无裂纹; 5) 磁极及铁轭固定良好,励磁绕组紧贴磁极; 6) 鼠笼式电机转子铜导电条和端环应无裂纹、焊接良好;浇铸的转子表面应平整光滑,导电条和端环不应有气孔、缩孔、裂纹、细条和浇注不满现象; 7) 绕组连接正确、焊接良好; 8) 直流电机的磁场中心线与几何中心线应一致; 9) 滚动轴承的工作面应光滑,并记录型号;滚动体与内外圈的间隙符合产品技术规定,油质合格,油量应充满内部空隙的 2/3。

 4.2.3.3

 电机换向器和集电环应光洁,换向片间绝缘应凹下 0.5~1.5mm,整流片与绕组焊接良好。

 4.2.3.4 电机电刷的刷架、刷握、电刷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同一组刷握应均匀排列在与轴线平行的同一直线上,相邻不同极的一对刷架应彼此错开; 2)

 各组电刷应调整到换向器电气中性线上; 3)

 电刷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本细则 3.1.6.4 条之规定。

 4.2.4 启动、试运。

 4.2.4.1 电机试运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壳油漆完整,接地良好; 2) 电机绝缘合格; 3) 电气试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相关规定; 4) 电机转子盘动灵活,无卡、碰现象。

 4.2.4.2 电机应空载启动一次,运行 2 小时,并记录空载电流(有条件的电机还应记录启动延续时间,启动电流)及各部温度(或温升)。

 4.2.4.3 试运行中的电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机转向符合要求,声响正常; 2) 换向器、集电环及电刷工作正常,直观检查电刷不冒火或火花在允许范围内; 3) 各部温度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4) 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 95℃,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 80℃; 5) 电机振动的双倍振幅值不应大于表 4.2.4.3 的规定。

  电机振动的双倍振幅值

  表 4.2.4.3 同步转速(r/min) 3000 1500 1000 750 及以下 双倍振幅值(mm) 0.05 0.085 0.1 0.12 4.2.4.4

 交流电动机带负荷启动次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当无此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冷态时,可启动 2 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小于 5 分钟; 2) 热态时,可启动 1 次。当处理事故以及电动机启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时,可以再启动一次。

 4.2.5 交流电动机交接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试验项目包括: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2) 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3) 定子绕组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4) 定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5) 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6) 同步电动机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7) 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绝缘电阻; 8) 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9) 测量电动机绝缘轴承的绝缘电阻; 10) 检查定子绕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11) 电动机空载转动检查和空载电流测量。

 4.2.6

 直流电机交接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试验项目包括:

 1) 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的绝缘电阻; 2) 测量励磁绕组的直流电阻; 3) 测量电枢整流片间的直流电阻; 4) 励磁绕组和电枢的交流耐压试验; 5) 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6) 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 7) 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 8) 检查电机绕组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9) 调整电机电刷的中性位置; 10) 测录直流发电机的空载特性和以转子绕组为负载的励磁机负载特性曲线。

 4.2.7 电机验收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 设计变更通知单; 2) 设计变更修改后的实际施工图; 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检查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使用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安装验收技术记录、签证; 5) 调整、试验记录及报告等。

 4.3 电力变压器安装 4.3.1 本细则适用于 110KV 及以下,频率为 50HZ 的各种容量电力变压器的施工安装。

 设备进入现场土建工程须具具备的条件见本细则 4.4.1.6 条。

 4.3.2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主要内容是:

 1) 油箱及所有附件应齐全,无锈蚀、无机械损伤,密封良好;

 2) 油箱箱盖或钟罩法兰及封板的联接螺栓应齐全,紧固良好,无渗漏;浸入油中运输的附件,其油箱应无渗漏; 3) 充油套管的油位应正常,无渗油,瓷体无损伤; 4) 充氮运输的变压器油箱内应为正压,其压力为 0.01~0.03Mpa; 5) 干式变压器防雨防潮措施应完好,设备不受潮。

 4.3.3 变压器到达现场后,当三个月内不能安装时,应在一个月内进行下列工作:

 4.3.3.1 带油运输的变压器 1) 检查油箱密封情况; 2) 测量变压器内油的绝缘强度; 3) 测量绕组绝缘电阻(运输不装套管的变压器可不测); 4) 安装储油柜及吸湿器,注入合格油至储油柜规定油位。在未装储油柜的情况下,上部抽真空,充氮至 0.01~0.03Mpa。

 4.3.3.2 充氮运输的变压器 1) 应安装储油柜及吸湿器,注合格油至储油柜规定油位; 2) 当不能及时注油时,应充与原气体相同的气体至 0.01~0.03Mpa。

 4.3.4 器身检查 4.3.4.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进行器身检查:

 1) 制造厂规定不进行器身检查者; 2) 容量为 1000KVA 及以下,运输过程中无异常者; 3) 就地生产仅作短途运输的变压器,事先又参加了制造厂的器身总装,质量符合要求,运输中进行了有效监督无异常者。

 4.3.4.2 器身检查应有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并认真执行:

 1) 器身或钟罩起吊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充氮运输和保管的变压器事前应排氮,且必须让器身在空气中暴露 15 分钟以上,待氮气充分扩散后进行; 3) 器身检查对环境的要求:

 a. 周围温度不宜低于 0℃,器身温度宜高于周围空气温度 10℃; b. 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 75%时,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不得超过 16 小时; c. 场地四周应有清洁和防尘措施,雨、雪、雾天不应在室外进行。

 4) 器身检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变压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重点是:

 a. 运输支撑和器身各部位应无移动,运输临时防护装置和支撑应予拆除,并清点登记以备查; b. 所有螺检应紧固,防松措施完好,绝缘螺栓无损坏; c. 铁芯检查重点,有无多点接地; d. 绕组绝缘层应完整,压钉紧固,油路畅通; e. 引出线绝缘包扎牢固;引出线绝缘距离合格、固定牢固;引出线的裸露部分应无毛刺、尖角,焊接应良好;引出线与套管连接应牢固,接线正确; f. 无励磁调压切换装置各分接头与线圈的连接应紧固正确,分接头应清洁,接触紧密,弹力良好;转动盘动作灵活,密封良好; g. 有载调压的选择开关、范围开关应接触良好,分接引线应连接正确,切换开关部分密封良好; 5) 器身检查完毕,必须用合格的变压器油冲洗各部件,并清洗油箱底部干净。

 4.3.5 当变压器需要进行干燥时应有方案,干燥时必须对各部温度进行监控。

 4.3.5.1 油浸式变压器 1) 不带油干燥利用油箱加热时,箱壁温度不宜超过 110℃,箱底温度不得超过 100℃,绕组温度不得超过 95℃; 2) 带油干燥时,上层油温不得超过 85℃; 3) 热风干燥时,进风温度不得超过 100℃。

 4.3.5.2 干式变压器干燥时,其绕组温度应根据其绝缘等级而定。

 4.3.5.3 采用真空加温干燥时,应先进行预热,并控制抽真空速度,密切监视箱壁的弹性变形,其最大值不得超过壁厚的两倍。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压切换装置和器身应同时抽真空。

 4.3.5.4 在保持温度不变的情况下,绝缘电阻下降后再回升,持续 6 小时不变,且无凝结水产生时,可以认为干燥完毕。

 4.3.5.5 干燥后的变压器应进行器身检查,主要查螺栓压紧部分应无松动,绝缘表面无过热。不能及时检查时,应先注以合格油,温度可预热至 50~60℃,绕组温度应高于油温。

 4.3.6 本体及附件安装。

 4.3.6.1 本体就位注意要点:

 1) 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器,应使其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流方向有 1%~1.5%的升高

 坡度(制造厂规定不须安装坡度者除外); 2) 当与封闭母线或其它电气设备连接时,套管中心线应与封闭母线或其它电气设备中心线一致; 3) 本体就位后,应将滚轮用可拆卸制动装置加以固定。

 4.3.6.2

 密封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所有法兰连接处应用耐油密封垫(圈)密封,密封垫(圈)质量良好并与法兰尺寸相配合;法兰连接面应平整、清洁;密封垫(圈)搭接处的厚度应与其原厚度相同,压缩量不超过其厚度的 1/3。

 4.3.6.3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安装注意要点:

 1) 传动机构操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2) 切换开关触头及接线完好,接触良好; 3) 切换工作顺序符合产品出厂要求; 4) 位置指示器动作正常,指示正确; 5) 切换开关油箱密封试验良好。

 4.3.6.4 冷却装置 1) 安装前应作密封试验,并应用合格的绝缘油经净油机冲洗干净; 2) 阀门、法兰连接处应密封良好,阀门操作灵活,开闭位置正确; 3) 外接管内壁应彻底除锈,并清洗干净; 4) 风扇电动机及叶片应安装牢固,转向正确,运转良好; 5) 冷却装置安装完后,应立即注满油。

 4.3.6.5 储油柜 1) 采用胶囊(或隔膜)储油柜中的胶囊(隔膜)应完好,试验无漏气现象; 2) 胶囊沿储油柜长轴方向平放不扭偏,管口密封良好,呼吸畅通; 3) 油位表动作灵活,指示与实际相符。

 4.3.6.6 升高座 1) 首先完成电流互感器试验,电流互感器端子绝缘良好,不漏油; 2) 电流互感器中心与升高座中心一致; 3) 放油塞位于升高座最高处; 4) 注意绝缘筒缺口方向,使之与引出线方向一致,不相碰。

 4.3.6.7 套管 1) 安装前检查:瓷套完好、擦拭干净、试验合格、充油套管不漏油,油位指示正常; 2) 充油套管的内部绝缘己确认受潮,应干燥处理;110KV 及以上套管应真空注油; 3) 套管顶部结构的密封至关重要,密封垫应安装正确,密封良好; 4) 充油套管的油标应面向外侧,套管末屏应接地良好。

 3.3.6.8 气体继电器 1) 安装前应按专业规程作密封性,绝缘性能检验,并作流速整定; 2) 气体继电器应水平安装,其顶盖上标志的箭头应指向储油柜。

 4.3.6.9 安全气道 1) 隔膜完整,其材料规格应符合产品技术规定; 2) 防爆隔膜信号接线正确,接触良好。

 4.3.6.10

 吸湿器与储油柜连接管密封良好,管道畅通,吸湿剂干燥,油封油位在油面线上。

 4.3.6.11 净油器的吸附剂应干燥,滤网安装方向应正确,并在出口侧。

 4.3.6.12 测温装置 1) 温度计安装前应进行校验,信号接点应动作正确,导通良好; 2) 温度计座密封良好; 3) 膨胀式信号温度的金属软管不得压扁,不得急剧扭曲,弯曲半径不得小于 50mm; 4.3.6.13 靠近油箱壁的绝缘导线应有保护措施,接线盒应密封良好。

 4.3.6.14

 控制箱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3.7 注油、补油 4.3.7.1 变压器安装完毕应即注入试验合格的绝缘油。

 4.3.7.2110KV 变压器宜采用真空注油,注油全过程应保持真空,油温宜高于器身温度,油速不宜大于 100 升/分钟,油面距箱顶保持 200mm 空间。注油后继续保持真空时间不得少于 2 小时。注油时,须将真空下不能承受负压的附件隔离。

 4.3.7.3 注油不宜在雨、雾中进行。

 4.3.7.4 设备各接地点及油管道应可靠接地。

 4.3.7.5 补油时应通过储油柜上专用的添油阀,并经净油机注入,注意排气,补至储油柜额定油位。

 4.3.7.6 注油毕,施加电压前,110KV 及以下变压器静止时间为 24 小时,排气务净。

 4.3.7.7 具有胶囊或隔膜储油柜的变压器,必须按制造厂规定的顺序进行注油、排气及油位计加油。

 4.3.8 整体密封检查 变压器安装完后,应在储油柜上用气压或油压进行整体密封试验,压力为 0.03Mpa,持续 24 小时应无渗漏。

 整体运输的变压器,可不进行整体密封试验。

 4.3.9 启动、试运 4.3.9.1 变压器启动、试运行,是指设备开始带电并带有可能的最大负荷连续运行 24 小时。

 4.3.9.2 变压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试运条件。检查项目除本细则变压器本体及各附件外,还要检查:

 1) 油漆完整,相色标志正确; 2) 事故排油设施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3) 储油柜、冷却装置、净油器等油系统上的阀门均应打开; 4) 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可靠; 5) 分接头位置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正确; 6) 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运行要求; 7) 变压器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联动试验正确。

 4.3.9.3 变压器试运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进行冲击合闸前,中性点必须接地; 2) 变压器应进行五次全电压冲击合闸,且宜从高压侧投入;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少于 10 分钟,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误动; 3) 变压器并列前应核对相位。

 4.3.10

 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规定电力变压器应进行的试验项目如下:

 1)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2)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3) 检查三相变压器的接线组别; 4)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5)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gδ; 6)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7)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可不做); 8) 绕组连同套的局部放电试验(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器可不做); 9)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10)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11)

 绝缘油试验; 12)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试验; 13)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14)

 检查相位。

 4.3.11 在验收时,应移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 2) 设计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等技术文件; 4) 安装技术记录、器身检查记录、干燥记录等。

  5) 继电保护、交接试验报告; 6) 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4.4 干式电力电抗器安装 4.4.1 电抗器基础钢筋不得成闭合回路。

 4.4.2 电抗器到现场后应按下列项目作外观检查:

 1) 支柱及线圈绝缘等应无严重损伤和裂纹; 2) 线圈应无变形; 3) 支柱绝缘子及其附件齐全、完好。

 4.4.3

 电抗器到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是否需要修理,应由建设、设计、施工承包,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鉴定,修补后进行验收确认。修理时监理应旁站。

 4.4.4

 电抗器应按编号进行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三相垂直排列时,中间一相线圈的绕向应与上下两相相反; 2) 两相重叠一相并列时,重叠的两相绕向相反,另一相与上面的一相绕向相同; 3) 三相水平排列时,三相绕向应相同。

 4.4.5

 安装要求 1) 垂直安装时,各相中心线应一致; 2) 电抗器的重量应均匀地分配于所有支柱绝缘子上,找平时,允许在支柱绝缘子底座下放置钢垫片,但应固定牢固; 3) 上下重叠安装时,应在其绝缘子顶帽上,放置与顶帽同样大小,厚度不超过 4mm的绝缘纸板垫片。室外应用橡胶垫片。

 4.4.6 电抗器接线端子与母线或电缆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规定,接线端子不得承受额外的机械应力。当其额定电流为1500A 及以上时,应采用非磁性金属螺栓。

 4.4.7 电抗器间隔内,所有磁性材料的部件,应可靠固定。

 4.4.8 电抗器支柱绝缘子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上下重叠安装时,底层所有的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其余的支柱绝缘子不接地; 2) 每相单独安装时,每相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 3) 支柱绝缘子的接地线不应成闭合回路。

 4.4.9 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及要求如下:

 1) 测量绕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 2%;三相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 2%; 2)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算至同温度不低于出厂值的 70%; 3)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干式电抗器工频耐压试验标准 额 定 电 压(KV) 3 6 10 15 20 35 110 工 频 耐 压 试 验 (KV)有效值 出 厂 18 23 30 40 50 80 185 交 接 18 23 30 40 50 80 185 4)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4.4.10 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文件:

 1) 设计变更通知单; 2)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等技术文件; 3) 安装技术记录;

 4) 调整试验记录; 5) 备品、备件清单。

 4.5 电缆线路安装 4.5.1 一般规定 4.5.1.1 本细则适用于 10KV 及以下塑料绝缘、橡皮绝缘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在常规环境中安装施工监理,对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施工安装,还应符合相关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4.5.1.2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并应具备下列要求:

 1) 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抹面结束,现场清理干净,道路畅通; 3) 电缆沟排水畅通、盖板齐全;电缆室门窗安装完毕; 4) 电缆桥架支墩、架施工完毕,符合设计要求。

 4.5.1.3 电缆及附件到现场,应按下列要求及时查验:

 1) 产品技术文件齐全; 2)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符合定货要求,附件齐全; 3) 电缆封头应严密,电缆外观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 4) 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制造厂标; 5) 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直径,直径误差不得大于标准直径的 1%。

 4.5.1.4

 电缆盘不能平放运输和贮存,敷设时盘的转动,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缠紧方向。

 4.5.2

 电缆支架、吊架、梯架(托盘)的配置与安装 4.5.2.1

 支架加工要求钢材平直,切口无卷边毛刺、焊接牢固,防腐良好,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的偏差不大于 5mm; 4.5.2.2

 当无设计要求时,电缆支架、桥架层间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4.5.2.2 之规定;

 电缆支架、桥架层间最小距离(mm)

 表 4.5.2.2 电

  缆

  种

  类 支(吊)架 桥架 控 制 电 缆 120 200 10KV 及以下动力电缆(除*外) 150~200 250 *6~10KV 交联聚乙烯电缆 200~250 300 4.5.2.3 当无设计规定时,电缆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应符合表4.5.2.3 之规定:

  电缆最上层至沟顶、楼板,最下层至沟底、地面距离(mm)

 表 4.5.2.3 敷设方式 电缆隧道或夹层 电缆沟 桥架 最上层至沟顶、楼板 300~350 150~200 350~450 最下层至沟底、地面 100~150 50~100 100~150 4.5.2.4 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符合设计要求。各支架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面平上,其高低偏差不大于 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偏差不大于 10mm; 4.5.2.5 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 2/1000;支架横撑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 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对角线长度的 5/1000。

 4.5.2.6 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电缆桥架、支、吊架、连接件及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 2) 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 30m ,铝合金或玻璃钢电缆桥架长度超过 15m,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3)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表 4.5.2.6-1: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表 4.5.2.6-1 序号 电 缆 种 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 无铅包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 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 3 聚氯己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4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5 多芯控制电缆 10D 注:D 为电缆直径,取同架敷设电缆中最大的 D 值。

 4)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 1.5~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 2m; 5) 桥架与支架间螺栓、桥架连接板螺栓紧固无遗漏,螺母位于桥架外侧;当铝合金桥架与钢支架固定时,应有相互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6) 电缆桥架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下方,当无设计要求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4.5.2.6-2 之规定; 与管道的最小净距(m)

  表 4.5.2.6-2 管 道 类 别 水 平 净 距 交 叉 净 距 一般工艺管道 0.4 0.3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 0.5 0.5 热力管道 有保温层 0.5 0.3 无保温层 1.0 0.5 4.5.2.7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应接地良好; 2) 金属电缆桥架全长不少于 2 处与接地干线相连; 3)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其最小截面不少于 4mm 2 ;

 4)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 2 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紧固螺栓(设计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4.5.3 电缆保护管的加工敷设 4.5.3.1 电缆管材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地下室及潮湿场所应采用壁厚大于 2mm的厚壁管,腐蚀性场所应采用阻燃厚壁硬塑管; 4.5.3.2 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口宜做成喇叭口,无尖角、毛刺; 2) 电缆管弯制后,其弯扁程度不大于管外径的 10%,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表 3.5.2.6-1; 3) 金属电缆管外表应防腐,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防腐。

 4.5.3.3 金属电缆管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 1.5,非金属管内径不应小于 10mm,每根电缆管弯头不应超过 3 个,有直角弯的不能超过 2 个。

 4.5.3.4 电缆管明敷应做到:

 1) 安装牢固,支持点间的距离,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宜超过 3m; 2) 当塑料管长度超过 30m 时,宜加伸缩节。

 4.5.3.5 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 0.7 米。

 4.5.3.6 电缆管的连接 1) 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 2.2 倍。金属电缆管严禁对口焊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 2mm 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焊焊接; 2) 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内径的 1.1~1.8 倍,插接面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为封焊。

 4.5.3.7 利用电缆保护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螺栓);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4.5.4 电缆敷设 4.5.4.1 电缆敷设前应摇测绝缘良好,合理安排电缆盘,以减少电缆头,节约原材料。

 4.5.4.2

 电力电缆的布置应做到:

 1) 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2) 电缆明敷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4.5.4.3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不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4.5.4.4 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中间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处电缆上应设标志牌; 2) 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 3) 标示牌规格应统一,能防腐,字迹清晰不易脱落,挂装牢固。

 4.5.4.5 电缆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垂直敷设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应加以固定; 2) 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拐弯处、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的间距有要求时,每隔 5~10m 处应加以固定; 3) 护层有绝缘要地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

 4.5.4.6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4.5.4.7 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 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宜按从上而下分层配置。

 4.5.4.8 电缆在支架、桥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一层,桥架上不宜超过三层; 2) 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一层,在桥架上不宜超过二层。

 4.5.4.9 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 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 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 2m 以上的一段; 3) 其它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方。

 保护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宜小于 100mm;保护管伸出建筑物散水坡不应小于250mm,与道路交叉时保护管应伸出路基两边各 2000mm,穿过排水沟时应伸出沟边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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