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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5-11 16:14:01 浏览次数: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村:

为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到期后的完善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县委县府总体部署,现就我镇深化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化完善土地流转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面完成流转到期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工作,切实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健全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二、基本原则

开展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必须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着眼稳定,有利发展的原则。既要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尊重种养大户承包土地的历史,维护种养大户的权益,保护现有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并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2、坚持尊重民意,积极引导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以农民自愿流转为原则。在工作方法上,要通过政策鼓励和典型宣传等手段,积极引导,深入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切忌以行政手段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3、坚持规范程序,公开操作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必须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工作程序。

4、坚持有偿流转,收益到户的原则。坚持实行有偿流转,流转收益要足额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流、扣缴,以切实维护农户的承包权益。

5、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历史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既要尊重种粮大户承包土地的历史,又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三、有关政策

1、积极引导农户流转土地。在全面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对流转到期的土地,要积极引导农户继续向种粮等大户流转,促进农田规模经营的稳定发展。

2、提倡实行委托流转方式。对流转到期的土地,可提倡继续采取委托流转的形式,即由农户委托村进行转包或出租。

3、实行承包大户准入制度。对参与委受托流转土地承包的大户,应具有相应农业规模经营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或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设施,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大户有优先承包权。

4、坚持公开公平流转土地。对流转到期的土地,提倡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承包大户和流转价格。也可本着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承包大户和流转价格。流转到期的土地属基本农田和现为种植粮食的,流转价格要依据种粮收益合理确定。如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可实行明标明投,也可实行明标暗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与投标者,应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押金)。为切实维护原承包大户的利益,如原大户资产较多且数额较大的,可由大户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采取按评估价作为竞投的附加条件,以确保原承包大户的利益不受损失。

5、切实规范土地流转期限。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期限,不宜定得太长,可根据土地流转后经营内容的不同,一般以5至10年为宜。

6、严格做到流转收益到户。除村房屋、晒场等资产出租及机动田流转收入归村所有外,农户委托村流转土地的收益,按投标确定的数额,必须足额到户。要坚持流转收益一年一清,村要督促大户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并将应归农户的收益及时支付到户。

7、努力规范土地流转手续。通过协商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承包大户后,村必须与大户签订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经营范围、流转价款及结算方式、流转到期后的投入资产的处置等双方权利义务,做到手续完备、规范。

8、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要严格坚持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性质,如需土地复耕的,应向大户收取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承包期内,种养大户不得转包。确需转包的,必须经村同意。出现土地流转纠纷后,各村要及时调解,妥善处理。调解不成的,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要依法及时进行仲裁。

四、时间安排

整个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1月5日)

①镇成立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村也要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②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深入了解,摸清“四底”,即二轮土地承包的现状底,承包到期大户的现状底,放弃“口粮田”户的情况底,农户的思想底;③镇制订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11月20日)

①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制订切合本村实际的实施方案;②资产评估,委托中介机构对原承包种养大户资产进行评估;③组织招标,拟订《招标细则》,张贴招标公告并组织竞投;④签订好承包合同,一是签订好大户承包合同,二是完善与农户的承包合同,对原签订的“口粮田”、“责任田”承包合同已到期的,在这次完善中,村与所有农户应重新签订《土地承包补充合同》,做到合同的期限与承包权证的期限一致。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镇工作组开展自查,指出存在问题,查漏补缺,进行资料整理,总结汇报,迎接县工作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完善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涉及村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实抓好。村书记、村委主任要亲自抓,对实施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作出处理。

2、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特别是流转到期的再次流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精神来开展。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认真听取农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工作程序,有序开展完善工作,特别是完善方案、政策的制订,要广泛讨论,发扬民主。

3、要讲究方法,确保质量。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实施中,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方法,过细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加强政策宣传,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引导农户自愿流转土地,以确保深化完善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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