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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5-30 13:42:02 浏览次数:

     在三天前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李正阳书记代表二届市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对保山市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天召开的会议,既是对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进行总体动员,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文化建设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文化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省文化厅黄峻厅长就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等作了很好的讲话,对我们推进示范区建设,乃至推进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黄厅长长期以来对保山的文化建设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对保山基层文化建设的倾心培育和支持,使腾冲大村成了农村文化建设的亮点并取得典型经验,得到了国家文化部的认可,为保山被批准列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创造了条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亲临会场指导的黄厅长和省文化厅的各位领导,以及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文化建设会议精神,落实《保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启动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动员全市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把我市建成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门文化建设示范区,争取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保山被列为创建单位,既是给予我们的机遇,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抓紧落实,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建设,推动我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大意义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十二五”时期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我市文化工作的首要任务。保山市作为云南省唯一的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承担着在全国、全省先行一步、探索经验、提供示范、引领文化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任务光荣,机遇难得,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是提升保山“文化软实力”的战略机遇

文化是国家之血脉、民族之灵魂、社会之根基,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为一体的保山市而言,能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全国首批28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实属不易,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战略发展机遇。保山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省、全国将有更多的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保山、关注保山、支持保山、宣传保山、塑造保山,必将影响和提升我市文化建设乃至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

“地以文章增气势,天于樵牧混英雄”。杨善洲同志让保山的知名度大幅提升,段林希的精彩表演再次使保山扬名,短时间内,“保山”这个充满魅力的名字在中国大地高频率地被叫响。和顺古镇能够被评为“中国第一魅力名镇”,就在于侨乡文化、丝路文化、抗战文化、翡翠文化以及和顺图书馆、弯子楼、八大宗祠等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底蕴。古语讲:天下好山水,必有楼台收;山水与楼台,又必文字留。《滕王阁序》、《岳阳楼记》、《黄鹤楼》、《登蓬莱阁》等美文成就了滕王阁、岳阳楼、黄鹤楼、蓬莱阁这“中国四大名楼”的威名。所以,文化的作用切不可小视,经济的发展能够使保山逐渐强大,而文化的影响却能够让保山一夜成名。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发展经济首当其冲,现阶段经济建设仍然是保山的中心工作,但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统筹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通过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保山的协调、持续、和谐发展。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是推进保山“桥头堡”建设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七大做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明确了云南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落实好桥头堡战略,对内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对外要构建新的国际关系格局。这不仅要求我们加快经济发展,更要统筹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建设。我市把“文化旅游名市”列入了“十二五”规划的“六大战略”,就是要在建设经济桥头堡的同时,把保山建设成为教育桥头堡、文化桥头堡。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全市文化发展提供了载体。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有效途径

物质消费和文化消费,是人们日常消费的两个重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需要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更需要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表明,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后,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开始活跃,进入3000美元后,文化消费比重逐渐上升,物质消费比重则开始下降。现在,我国人均GDP已达3700美元,我市超过1500美元。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消费的多样性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目前,我市的文化建设仍然存在体制机制创新不足、资金投入不够、文化基础设施不足、文化整体实力不强、活力和潜力发挥不够等问题,文化建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我们要通过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来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重文化需求,保障其基本的文化权益;要通过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更好地发挥文化育民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修养和内涵。

(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是维护保山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

文化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粘合剂”、“调节器”。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矛盾的凸显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汇交融、交锋角逐更加激烈,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大力实施文化扩张战略,向全世界推销西方的价值观念。境外敌对势力加紧思想文化渗透,与我们争夺思想阵地、文化阵地。凡此种种,都是潜移默化、无声无息、没有硝烟的斗争,我们必须从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存亡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和对待这一问题,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采取强有力的对策和措施来捍卫、保护和发展我们的主流文化。保山地处边疆,民族众多、宗教复杂,处于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的前沿,抵御境外思想文化渗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任务义不容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内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凝聚人心;对外可以有效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树立良好的国门文化形象,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巩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保山文化事业的创新发展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统筹资源,加大投入,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0年来统筹多部门资源,多渠道筹资近10亿元,新增文化设施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6个文化馆有5个达部颁三级以上标准,7个公共图书馆有5个达部颁三级以上标准,72个综合文化站有46个达省颁三级以上标准,建成一批村级综合文化室和736个农家书屋,建成一大批体育场馆(所),全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动力

新组建了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重组了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实现了局台分设,政事、政企分开。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任务,不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激发了文化发展活力。各个艺术门类在“文化精品工程奖”、舞蹈“群星奖”、广播电视“星光奖”等全国、全省展演活动中荣获重要奖项。

(三)形式多样的文化创建活动,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按照“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目标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系列文化创建活动,基本实现了广大乡村(社区)天天有歌舞、月月有电影、季季有比赛、年年有演出、人人有书读、家家有电视看的目标,推动广大乡村活动起来、欢乐起来、和谐起来、先进起来、富裕起来、文明起来,推进了文化乐民;以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农家书屋、电影电视为抓手,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培训致富创业、科技知识、社会新风,推进了文化育民;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推进了文化富民。在我市腾冲县大村形成的村级文化建设“云南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广。

(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拓展了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空间

着力引进和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地方特色优势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圆角刺绣为代表的六大乡村文化产业集群,文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3.5亿元,相当于2003年的3倍,约占全市GDP的5.6%。

(五)文化建设体系的不断完善,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成功推出杨善洲、郑垧靖等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兴起了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热潮。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了“三万三讲”、“三查三看”等活动,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了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我市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为示范区的创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对照国家、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创建标准,差距还很大。一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当前距国家验收时间仅一年零三个月时间,创建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由于保山地处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较低,文化总体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建设档次不高,功能配套不够,特别是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点多面广、欠账较多,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三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加快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认识还不一致、有差距,在工作中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发展的宏观统筹还不够,尚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整合各个部门资源、资金、服务参与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文化建设“体系化投入”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五是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没有完全实现“常态化”达标,规范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还表现得还比较突出。

三、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保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按照学习规划、宣传规划、实施规划、落实规划、实现规划的要求,围绕规划的具体内容、创建标准开展好创建工作。这里重点强调以下五点:

(一)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全面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设施网络建设是基础。我们要在国家、省的关心帮助下,继续统筹资源和规划,合理布局,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为指导,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市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部颁三级以上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100%建成达标,力争每个村(社区)都建起综合文化室。市、县图书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100%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60%的社区配备公共电子阅览;行政村文化室具备电子阅览功能。积极争取改造或建设市、县(区)两级影剧院,兴建乡镇(街道)文化体育活动广场,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演出、看电影和开展广场文化体育活动的需要。在建设中,要把文化设施作为地方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工程”、城乡建设的“亮点工程”、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民心工程”和文化、经济一起抓的“示范工程”来抓,注重体现地域风貌和地方人文特色,改变千城一面、千乡一貌的做法,彰显特色,提升品位。

(二)健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

提供服务是建设的目的。要树立“义”、“利”双行的文化发展价值观念,在加快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丰富文化服务内涵。市、县、乡“三馆一站”要100%实现常态化达标免费开放服务。要积极开展“欢乐乡村大家乐”文化创建活动,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暨农文网培学校,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特色文化产业。基本形成数字文化服务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100%的基层群众可享受资源服务。打造提升各级节庆文化圈,为群众文化活动搭建平台。切实开展好“千场节目下乡村”活动,切实做到市包送到乡(镇),县(区)包送到村。大力开展“全民文化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形成社会性的文化自觉,努力争取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加大文化精品创作力度,开展农村题材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努力推出更多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的文化艺术精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并充分利用珍贵文化遗产资源,培育和发展创意性的文化产业。2012年,广播和电视覆盖率要分别达98%和97%,农村家庭电视机拥有率要达95%。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增强群众体质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科技、老龄等部门要利用公共文化资源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度重视楹联匾牌文化建设、标志性的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品牌标志化工作,推进文化与旅游互动发展,塑造文化名市形象。

(三)开展课题研究,建设科学合理、制度完善的公共文化绩效评估体系

开展课题研究既是创建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又是创建示范区的重要保障。课题研究的目标:一要破解难题,创新制度设计,推动实践。我市有关部门和文化界对哀牢文化、丝路文化、抗战文化、边地文化、永昌文化、腾越文化等的研究富有成果,但仍显不足,需要更进一步进行深层次的挖掘研究工作。要破解文化研究向产业转移的难题,把文化研究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更好的实现文化富民。二要创新理论,创新经验,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课题研究要整合力量,依靠文化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大专院校和文化专家、文化工作者,形成合力,强力推进,理论联系实际,既出理论成果,更出实践经验。我们要积极配合云南省文化厅完成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课题任务,把保山示范区作为省文化厅课题研究的基地之一。结合保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际,要积极开展《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动态统计评估管理网络的构建》等5个课题的研究,通过制度设计与创新,既推动市内创建工作,又为全省和全国提供经验和示范。要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督导制度,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稳步实施。

(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规范的管理服务需要专业化的文化队伍来实现。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使之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素质上、专业上都能够与示范区建设需求相适应。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编制建设,配齐配强村(社区)文化专干。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突破地域和身份限制,不拘一格引进急需文化人才。扶持农村文化示范户,使其成为健康文化的引领者和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同时,各级要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文化队伍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对文化人才的培养培训、参观考察、开展文化交流等方面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校、农文网培学校等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使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培训内容要与文化行政管理、事业发展、产业振兴和市场开拓需要相衔接,构建人才知识更新、能力建设的培训体系;抓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注重民间、民族艺人的培养,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和示范区文化人才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宣传文化人才队伍素质。

(五)积极构建交流平台,大力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交流平台建设和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等工作,充分发挥文化交流的特殊功能和作用。对内建设一批开放性的文化交流平台,广泛开展村与村、社区与社区、乡(镇)与乡(镇)、县(区)与县(区)等不同层次的文化交流活动。对外要结合国际大通道和桥头堡文化建设,拓展大外事工作格局,加大对外文化招商引资力度,用活用好区位优势和侨乡资源,重点抓好中国猴桥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永昌文化园区、大峡谷国际文化艺术创作交流基地等一批重要项目,建设好对外文化贸易与交流平台,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对外文化贸易与交流活动,把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门类和文化精品推向全省、全国和世界。加强与南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以及省内外的文化和学术交流,提升文化学术交流的档次和影响力。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培育从事文化交流活动的民间团体,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对外文化交流中介机构,促使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有机结合。允许文化产业部门开展对外代理演出、展出等对外代理经纪业务,建立健全对外经营服务网络,增强文化产业的市场开拓竞争能力。对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给予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优惠和便利,为文化企业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创造必要条件。对引进市外文化产业投资具有直接贡献的个人和中介组织,根据引资规模给予相应奖励。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定不移地完成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国家和省交给我市的光荣任务,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更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领导文化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明确职责,转变作风,倾力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按时通过国家验收。

一要成立专门性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市里已成立了保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聘请省文化厅黄厅长、省财政厅陈厅长和市委正阳书记任顾问,我任组长,李治刚副市长、蔺斯鹰部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若干。创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县(区)务必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市直相关单位在项目、资金上要大力支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的整合、文化资源的整合、服务的整合和行政管理资源的整合,在文化建设中实现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合力推进效益最大化。各创建工作组要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实现。

二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创建标准和全市的创建规划,结合本县(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迅速制订本县(区)的创建实施方案。方案要体现特色,彰显亮点,迅速启动。

三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今年6月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座谈会上,治刚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与文化部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文化厅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今天,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创建责任。各县(区)对创建责任要进行再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创建目标按时按质实现。市级要成立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为成员的保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进行问责。各县(区)也要参照市级成立相应机构并及时有效的开展督查工作。

四要确保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投入。国家己明确两年支持我市创建经费1200万元,省里也会给予一定支持。2011年起,市财政要继续按省级要求安排文化惠农活动经费,专项用于扶持欢乐乡村大家乐、农文网培学校建设等城乡群众文化活动;每年安排150万元乡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建成达标文化站的以奖代补和村级综合文化室建设补助;每年安排100万元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用于市级重点文物抢救性保护、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前期工作和历史文化研究;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建设规划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完全免费开放后所需经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行、广播影视、新闻媒体发展、文化市场执法、农家书屋运转、送戏下乡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补助等各项经费配套投入;市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扶持和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推广项目补助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高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努力增加投入,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市级和县(区)都要对照示范区创建规划,逐项落实资金,特别是与创建标准差距还较大的县(区),必须千方百计保障投入,保证示范区建设的资金需要。

五要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出一批生动鲜活的深度报道,大力宣传示范区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要在主要的社区、街道、道路等显著位置以标语、报栏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大力宣传我市的文化品牌、文化人才、文化形象,宣传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所创造的优秀成果,营造重文化、抓文化、兴文化的浓厚氛围,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上来,强化地方文化意识,提升地方文化品位。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我市文化建设的首要工作和重要任务,进入国家创建单位范围殊为不易,建设好示范区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通过国家验收,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努力把保山建设成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和国门文化建设的综合示范区,为全省、全国在经济欠发达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经验、提供典型和示范,共同谱写保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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