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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在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7-15 10:35:02 浏览次数:

局长在全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政府同意,由卫健和医保部门联合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我市落实落细,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一会儿,市卫健委张贵平主任还就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将提出具体要求,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重大意义

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好病的问题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任务,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突破口,采取药品集中谈判集中采购作为一项重要措施甚至治本之策来强力推进。2019年x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x号),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开展首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这就是所谓的“4+7”模式。同年7月国家决定在全国非试点地区(包括内蒙古)全面推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扩围工作。

目前,从首批xx种中选药品采购情况看,通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xx种中选药品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的基础上,中选价平均降幅xx%,最高降幅xx%。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如xx从原来每盒xxx.x元降至xx.xx元,降幅达到xx.xx%。实现了降低药价、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招采机制的目标,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从第二批xx种中选药品采购情况看,集采品种数量更多,采购量更大,降价幅度更明显,平均降幅达xx.xx%,最高降幅达xx.xx%。中选品种既包含广谱抗生素类阿莫西林胶囊、阿奇霉素片、头孢拉定胶囊等,也包括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阿卡波糖片、奥美沙坦酯片等,还有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安立生坦片和抗癌药注射用紫杉醇、醋酸阿比特龙片、替吉奥胶囊等。如原研药口服降糖药阿卡波糖价格从原来的每盒xx.x元降至x.xx元,降幅达到xx.xx%。落实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可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项工作对于我市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需要医保、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从总体进展情况来看,我市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展还是不平衡,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市x月xx日被自治区进行了通报,针对这些问题,市医保局、卫健委于x月xx日对xx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中约谈,从目前调度情况看,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截至目前,还有x家未签订委托协议,xx家未签订购销协议,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同时,当前落实的国家组织第二批(xx个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整体推进相对还是缓慢,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医疗机构工作不重视、政策不了解、行动不积极,价格采高不采低,线下采购,超量采购,委托协议至今未签订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整体推进,需要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保障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及时全面落地。同时,要认真把握政策要求,摸清查准突出问题,细化措施,确保带量采购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此外,后续国家和自治区还要分批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逐步推进常态化运行。对此,需要医保、卫健以及医疗机构通力配合,加强协调,共同推动我市带量采购工作落实落细,相关工作人员务必要加强政策学习,对工作措施、采购流程和监管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推进有序有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组织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在上周,市医保和卫健部门专门赴部分旗县和部分乡镇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影响工作推进的具体问题,市医保局于昨天又邀请了x个旗县的xx家医疗机构召开了座谈会,对困扰基层医疗机构推进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座谈,从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汇总情况看,所有存在的问题在有的医疗机构多,有的医疗机构少,有的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开始正常采药,有的医疗机构至今一盒药也没采回来,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报量和分解采购量。好多医疗机构认为报量就是采购量,概念理解错误。关于年度约定采购量的确定规则是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医疗机构在前期向自治区报20xx年使用量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xx%,x家为xx%,x家为xx%,x家为xx%计算得出的,同时各医疗机构还要将最终的年度采购量分解到各个季度进行采购,不能超量采,否则你一季度超量,二季度剩余协议量不足就完成不了最低约定采购量,订单也不能成功发起。

二是约定采购量用完如何继续采购。有的医疗机构首年约定采购量不够用,与实际需求存在差异,对于xx种中选药品可以在x月以后进行补充追加采购量,目前可采取网上旗县医保局待议的方式采购,继续执行中选价格,如果无法议价采购,可采取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对于xx种中选药品,可以在每季度末申请补充追加下季度采购量,按中选价供应,直到采购期届满。

三是协议签订和协议采购量填写。协议采购量按包装量填写,原则上等于首年约定量。首年约定量已经导入到系统里,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时将约定量分解到具体挂网药品即可。另外,有些医疗机构反映在签购销协议时没有可选药品,这是操作问题,可在签电子协议前,医疗机构先将相应药品勾选到“常用药品目录”并设置好配送企业,才可以勾选到相应药品。从目前调度情况看,xx种药品的委托协议有x家医疗机构未签(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中心卫生院、xx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购销和结算协议,有xx家医疗机构一个品种都没有签订,也就是说x种药都没有成功采购。其中xx旗x家(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县x家(xx乡中心卫生院、xx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县x家(xx中心卫生院、xx卫生院),xx县x家(xx一般卫生院、xxx卫生院),xx县x家(xx医院、xx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x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x卫生院);xx种药品的委托协议有x家没签(丰xx市xx台中心卫生院、xx湾卫生院、xx库联卫生院,xx县xx乡中心卫生院,xx县xxx卫生院,xx县xx乡中心卫生院),购销和结算协议有xx家一个都没有签订,其中xx区x家(市结核病防治中心、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市x家(xx台中心卫生院、xx坝中心卫生院、xx湾卫生院、xx卫生院、xxx卫生院),xxx旗x家(xx中心卫生院、xx盖中心卫生院),xx旗x家(x中心卫生院),xx县x家(x乡中心卫生院、xx乡xx卫生院、xx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x卫生院),xx县1家(后营卫生院),x县x家(x医院社区服务中心、xx营卫生院、xxx中心卫生院、xx子卫生院、xx卫生院、xx庙卫生院、xx卫生院),xx县x家(xx乡中心卫生院、xxx中心卫生院、xxx中心卫生院),xx县x家(xx医院、xx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x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x卫生院)。协议签订是采药前提,很多医疗机构都已经成功采药,说明程序是掌握了,认识和行动也到位了。上述提到的这些医疗机构存在未签订协议的问题,根本原因时没有引起重视,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视为儿戏,置之不理。这项工作关系到集采任务能否如期完成,需要各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快协议签订,同时在协议提交后及时联系其他签订方同步推进。

四是按时发起订单进行采购。从目前调度情况来看,仍有一些医疗机构不清楚采药的时间点和工作程序。完成协议签订后一定要及时成功发起订单,一定要按照你每季度的约定采购量进行采药,如果超量会影响你后续的采药,同时,对于发起的订单一定要及时和配送企业进行联系并确认订单是否成功,对于配送企业的联系方式,协议中都有,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自身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反馈,以免影响采购任务完成。

五是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在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上,国家和自治区的采购政策是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在确保完成合同采购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药采平台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挂网药品,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不是不允许使用非中选药品,不能采取断药停药的“一刀切”做法,有的医疗机构没有按照政策要求完成合同采购量,反而去采购其他高价药品。这样势必会出现矛盾,需要强化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工作,对患者做好解释说明,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六是关于如何议价。关于议价的问题,对于集中采购药品量用完后,由旗县医保部门代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进行网上议价采购,原则上还按照中选价采购,大部分的企业是同意供货的,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供货的,可以向接近于中选价的企业采购,但不能选择价格偏高的同类药品采购,出现采高不采低、超量采购的问题。这种现象坚决不允许,各旗县卫健、医保部门要重点督查这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原来由卫健部门承担议价工作,现在很多旗县医保局此项工作开展不平衡,业务开展也存在不精准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七是在及时回款方面。需要明确的是医疗机构是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委托自治区药采中心代为结算。对于货款结算,自治区要求是药品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超过xx,市医保局、财政局已经提前将药款于每季xx日前从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中预留出来,先行垫付到自治区药采中心统一结算账户。为确保按时回款,需要各医疗机构及时核对结算系统自动生成的可结算明细单,于每月x日至x日之前加盖电子签章生成预结算明细单提交至自治区药采中心复核,再由自治区药采中心于每月xx日之前根据预结算明细单向银行发送指令,银行于每月xx日之前支付给配送企业。一季度已经通报了xx家医疗机构,药品核验入库未及时提交药品结算单,导致采购结算率低,回款不及时。各医疗机构一定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及时提交结算单,真正实现药品采购、入库、结算的闭环管理。

八是配送企业始终不响应或拒绝配送以及无法提供两票的问题。遇到类似问题首先要与配送企业及时联系核实情况,避免沟通不畅,如情况属实可向属地医疗保障局投诉,由旗县医疗保障局及时上报市医保局,由市医保局向自治区上报协调解决。市医保局会尽快出台对配送企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于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配送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会提交自治区,建议中选企业对其进行调整。

九是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名称发生变更或信息有误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属地医保局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由市医保局汇总后向自治区药采中心申请变更,重新办理电子印章。

十是如何满足患者购买集采药品的问题。目前主要是组织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下一步会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也参加,有用药需求的患者可以就近选择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购药。

十一是关于个别医疗机构约定量超出实际需求等一些特殊问题,我们会及时和自治区请示,通过延期执行等方式,妥善帮助大家解决。

三、强化组织领导,聚焦重点压茬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务必高质量完成,大家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医保、卫健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调度督查、业务指导,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推进。这项工作涉及医疗机构数量多,药品品规多,需要签订的协议也多,委托协议是二方(医疗机构和药采中心签),购销协议是三方(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生产企业签),结算协议是四方(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市医保局、药采中心签),每一个品规药品都对应一个购销协议和一个结算协议,同时还要分解协议量,有一个签错就会导致逐个退回重新签订,工作量非常大,目前这项工作完成率还很低,各医疗机构一定要强化领导责任,配齐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把握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中选药品的采购、入库和结算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要加强责任落实。市医保局已经安排相关科室开始对各医疗机构采药全流程进行工作调度,对各医疗机构如何报量、如何申领电子印章、如何分解量、如何签订协议、如何网上采购、如何验收入库,如何提交结算单等环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细化任务,量化指标。各医疗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对不清楚有疑惑的问题,要加强与属地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沟通请示,及时加以解决。各级医保、卫健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重点核查采购量过高的中选药品流向、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量过低,以及大量使用价格偏高非中选药品等情况,同时,对配送率过低,配送不及时的配送企业要加强监管,建立监测机制,对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要加强配送保障。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与配送企业沟通联系,加快购销协议和结算协议的签订工作,这是保证药品配送的前提条件,不得以费用控制、采购量少、使用量小等为由影响药品采购,同时,对药品配送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及时处理,医保局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配送企业配送行为的监管,以配送承诺为基础,保障用量小、偏远地区医疗机构的配送,市医保局的投诉电话是,医保部门将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

同志们,今年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任务已经明确,时间已经过半,让我们在市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切实把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真正让全市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医疗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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